【Uber車禍】保單曝光 一億保額「半桶水」 對方疏忽乘客不獲保

撰文:鄧栢良 魯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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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九龍城亞皆老街Uber寶馬與的士相撞,釀成一死四傷四車損毀意外,引發Uber保險不清問題。香港01曾報道Uber購買的保險屬最基本的強制法例保險,屬「保人不保車」。事隔一個月,Uber今日(31日)在官網發文並公開保險憑證,解釋保單承保範圍只涵蓋Uber乘客或第三者的身體受傷或死亡而招致的法律責任,並不保障第三者財物損失,證實保單「保人不保車」。
文中亦列明Uber司機不會受該保險保障,如意外是因另一方車輛疏忽導致而非Uber,保單亦不會承擔賠償予Uber乘客,文中指乘客有權向該司機追討。

九龍城亞皆老街天橋上月發生首宗Uber致命車禍,一輛寶馬與的士相撞。(資料圖片)

Uber官網發文解釋保單涵蓋範圍 稱符合法例要求

亞皆老街車禍是Uber本港首宗致命車禍,事後保險賠償問題備受各界關注,立法會議員及保險業界曾促請Uber公開保單內容。事隔一個月Uber今午終在官方網頁發文解釋其乘車保險保障範圍。Uber指,該公司向AIG(美亞保險)購買的汽車保險,符合《汽車保險 ( 第三者風險 ) 條例》所要求的保障範圍、保障額及當中列明的所有其他要求。

保單僅保障乘客及第三者 包括生理或心理創傷

保單承保範圍涵蓋Uber司機夥伴於車程中導致乘客或第三者(即路人或其他汽車上的乘客或司機)的身體受傷或死亡所招致的法律責任,每宗事故保單最高賠償額為港幣1億元,賠償支出包括已支付的住院費用、門診跟進治療費用及收入損失等。保障時間為整段 Uber 車程,即由乘客以App確認行程請求開始計算,並由車輛前往接載乘客起至最後一位乘客離開車輛時結束。另外,保單涵蓋意外所致的生理或心理創傷,如證實該身體受傷起因為 Uber 司機夥伴於車程疏忽導致意外發生,乘客或第三者可按照保單追討索償。

Uber公開其「共乘保險」保單。(Uber官方網頁圖片)

保單不保障Uber司機夥伴人身受傷、第三者財物損失

不過,Uber表示其乘車保險旨在確保 Uber 車程符合《汽車保險 ( 第三者風險 ) 條例》所需的保障範圍,即意外導致第三者身體受傷或死亡的法律責任,所以保險並不會保障Uber司機夥伴在車程中遇到的身體受傷,亦不會保障車輛或財產損失。

保單不承擔其他司機所致的意外 Uber 司機夥伴及乘客須向肇事司機索償​

如果事故並非由Uber 司機夥伴所引起,而是由其他駕駛車輛的司機所致,Uber所購買的保單則不會承擔賠償。但Uber 司機夥伴及乘客則有權向肇事司機追討賠償。

Uber最近於歐洲國家與保險公司簽定協議,為司機提供額外個人意外保險,但香港則未有相類做法。(資料圖片)

司機需自購個人保險自保

據了解,Uber在與其司機合作前會讓其知悉有關Uber共乘保險的內容,包括其保單並不保障司機本身。另外即使司機自己有購買包括個人傷亡的綜合汽車保險,而會因司機提供非法租車服務而令保單失效,因此司機或需要事前替自己購買個人意外或人壽保險。Uber最近於能合法經營的歐洲國家,與保險公司簽定協議,為司機提供額外個人意外保險,但香港則未有相類做法。

奪命車禍一個月 Uber研向死者發恩恤金

而於上月發生的Uber寶馬奪命車禍,50歲Uber男司機於意外中死亡,據悉Uber已與其家人聯絡,亦正研究向其發放恩恤金。至於意外中其他傷者包括60歲的士男司機,Uber亦已接觸處理善後問題。據悉如乘客或第三者於發生車禍後,即使未清楚責任誰屬,亦可聯絡Uber求助。

(香港01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