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6.12金鐘衝突 25歲本地男被控襲警罪 周五提堂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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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在金鐘一帶因修訂《逃犯條例》爆發大型示威衝突,警方當日下午定性為「暴動」。事隔近四個月,警方經調查及諮詢法律意見後,昨日(10月8日)控告一名25歲本地男子一項「襲警」罪,案件將於10月1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早前表示,當日警員在驅散群眾期間,共發射了超過150枚催淚彈、約20發布袋彈、及數發橡膠子彈。警方指,當日早上約八時,多批蒙面示威者突然有組織地衝出龍和道和夏愨道,霸佔馬路,擾亂秩序,過程中亦有作出有威嚇和挑撥的行為,惟警方一直採取容忍和克制的態度。

至中午,警方發現有地盤的鐵枝和木板被偷走及附近路面有磚頭被掘起。下午三時多,大批示威者有組織地策劃在不同地點以暴力衝擊警方防線。期間暴徒向警察投擲磚頭、鐵枝、木板、鐵馬等,警務人員在生命受威脅的情況下,遂使用武力驅散人群及控制場面,保護自身安全,及維持立法會的有效運作和大樓內工作人員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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