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徒手挖狗屍內臟案 涉事伯伯現身解畫:出自好心有咩犯法?

撰文:彭愷欣 黃偉民 甄以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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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前日發生伯伯將狗屍內臟取出放在膠袋的事件,愛狗人士高小姐目擊過程,懷疑有人欲取走內臟食用,立即上前制止,並自掏腰包$100給老伯買食物,要求他不要拿走狗屍內臟。高小姐將事件放在社交網站,立即引來網民關注,昨日(15日)警方就事件介入調查,在米埔隴村拘捕一名67歲姓張男子,他涉嫌「虐待動物」被捕,現時已獲准保釋,須於11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今(16日)早,《香港01》記者到米埔隴村尋獲涉事姓張伯伯,他獨居於上址,自稱是出於好心才把狗屍拖到一旁,對於有人指控他扯出狗屍內臟欲食用,他稱是有人小題大作,「你哋究竟係話我犯咩法?我不過係好心,嗰隻狗(在路中),啲車係咁閃嚟閃去,我拖佢去一邊,點解唔啱姐?」

涉事張伯自稱是出於好心才把狗屍拖到一旁,對於有人指控他扯出狗屍內臟欲食用,他稱是有人小題大作。(甄以恆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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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伯稱,事發時見到有一隻狗屍在路中,馬路上來來往往的車不斷閃避,認為很危險,於是決定將狗屍拖至路邊,「咁樣我咪好心囉,將狗拖出來,拖到行人路邊,我出自好心,我唔係話拖嗰隻狗來食、來劏,我係擺喺路邊,我有咩錯?有咩犯法?」

對於有人指見到他從狗屍中徒手扯出內臟放在膠袋中,張伯極力反駁,指當時狗已被撞到有些內臟外露在馬路,他特地用膠袋撿起內臟,「嗰啲腸已經喺馬路中間壓碎咗,壓甩咗,我行到側邊攞個垃圾袋,執落去個袋諗住掉咗佢。」

張伯又指,當時有一名女子給他100元,他以為對方是獎賞他的善舉,「佢俾錢我,我梗係要,我以為佢獎賞我咁好心,將狗拖咗出來。」問及當時涉事女子給錢時,是叫他不要吃狗,張伯指自己「撞聾」,「我唔知道佢講乜嘢,佢俾錢我,我高興我就返屋企。」訪問過程中,張伯多次稱自己是出於好心,「佢鍾意拉我上法庭,我咪照事實講,你鍾意拉我去槍斃,我都係咁講,我係出於好心。」

目擊者高小姐:佢唔認、改口都冇辦法

就張伯對事件的解畫,高小姐對其說法感到無奈,她稱自己拍攝的片段中,有叫他不要食狗屍內臟,伯伯清晰回應「好、好」,收錢後更追問高小姐住哪裡,高小姐不認為伯伯當時聽不到她說話。

高小姐又指,百分之百確定目睹伯伯從狗屍身上扯出內臟,而非在馬路上撿內臟,「佢唔認、改口都冇辦法,我哋都話要charge佢好難」。高小姐稱,自己盡了最大本份幫助狗女保全屍已感到安心,「追究唔到都冇解,我做咗我要做嘅嘢。」高小姐又感慨,香港沒有動物法,甚難幫助到無主人的流浪動物,「冇主人嘅動物,邊個幫到佢?好失望,但都冇辦法。」

高小姐稱,自己盡了最大本份幫助狗女保全屍已感到安心,「追究唔到都冇解,我做咗我要做嘅嘢。」(資料圖片/林振華攝)

高小姐日前接受《香港01》訪問憶述,事發時見到老伯正在將狗屍從路中拖至路邊,高小姐欲幫忙,於是上前查看,發現老翁將狗屍拖至一旁後,他徒手從狗屍裂開的胸腔位置挖出肝臟,並放入膠袋中,高小姐立即制上伯伯,但對方未有理會,高小姐於是提出給100元給他買東西食,對方同意並放下膠袋。

警方昨日上午在落馬洲米埔隴村拘捕一名67歲張姓男子,涉嫌「虐待動物」,案件交由邊界警區重案組(處理殘酷對待動物案件的專責調查隊)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