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CAM直擊|風火輪上龍翔道 的士擦身而過 網民:挑戰交通周
撰文:林澤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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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交通總部統籌五大總區交通部,本周起嚴厲執法,打擊行人及司機違規,但仍有市民做出違法行為。網上流傳一段車CAM片段,可見有人在凌晨時分,在龍翔道往荃灣方向的公路上踩「風火輪」,期間一輛的士從旁駛至,擦身而過,險象環生。有網民指,事主「唔怕死」,亦有人形容此舉是挑戰警方的交通周。
網上流傳一段約59秒的車CAM片段,發帖者指事發時間為今日(25日)凌晨約2時15分,可見CAM車沿龍翔道往荃灣方向行駛,至近龍翔道觀景台時,有人在馬路中線位置踩「風火輪」,期間一輛的士從旁駛至,擦身而過,險象環生。
有網民指,事主居然在高速公路上踩「風火輪」、「唔怕死」,亦有人形容此舉是挑戰警方的交通周。
執法行動今個星期展開。警方會於全港各區進行不定時、不定點的大型嚴厲執法行動,更會配合便裝及高點攝錄,打擊不小心駕駛、超速、不遵守交通燈號過馬路,無使用行人過設施等常見違規。警方表示,大規模及嚴厲的專題執法行動將持續及高調地進行,又重申「執法絕非為追票」,希望市民體會謹慎守法,你我有責的重要。
根據現時法例,在行車道、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包括電動滑板車、電動單輪車(俗稱風火輪)、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電動單車等,均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附屬法例,以及其他相關法例。而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1萬元及監禁12個月。除此之外,亦有機會觸犯「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及「在行人路上駕駛電單車」等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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