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運輸工涉借出戶口洗$970萬黑錢 罪成加刑分別判囚35及24個月
2015年至2022年期間,18名受害人分別誤墮「低息貸款」、「網上情緣」及「猜猜我是誰」騙案,損失共約840萬元。警方經調查後,分別拘捕一名35歲姓黃男子及一名31歲姓陸男子,兩人持「傀儡戶口」分別清洗共約970萬元犯罪得益。
兩名被捕人今日(7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裁定共一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俗稱「洗黑錢」)罪名成立,兩人分別被判處監禁24個月及35個月。
警方表示,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於2015年6月至11月期間接獲7宗報案,有市民指接獲自稱為財務公司職員來電,聲稱可以提供低息貸款,並要求他們按指示繳交保證金。但騙徒在收到款項後失去聯絡,受害人懷疑受騙,於是報案,7宗案件總損失約700萬元。
人員經調查後,2016年5月拘捕一名當時26歲姓黃男運輸工人,他涉嫌利用一個傀儡戶口於2015年12月處理大約390萬元的犯罪得益。警方徵詢律政司意見後,該名被捕男子2024年5月被落案起訴一項「洗黑錢」罪,他已就一項「洗黑錢」罪承認控罪,今日被法庭判處罪名成立。案件中,警方就判刑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經法庭審視後,批准加重百分之30的刑罰,其後被判處監禁24個月。
另外,東九龍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於2022年8月至9月期間,接獲2宗「網上情緣」及9宗「猜猜我是誰」電話騙案。當中11名受害人分別指出透過交友應用程式,被騙徒誘騙進行虛假投資,或收到騙徒來電,訛稱爲其親人,因周轉問題或涉及刑事案件急需大量現金。受害人向騙徒支付款項後發現受騙,及後報警求助。案件總損失超過140萬元。
人員經調查後,於2024年2月至10月期間檢控3名涉案的本地傀儡戶口持有人,被捕人其後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分別判處8至12個月監禁。
經過進一步調查後,人員再於2023年8月拘捕另一名當時28歲姓陸男運輸工人,他涉嫌於2022年6月至8月期間,處理超過580萬元的犯罪得益。警方徵詢律政司意見後,該名被捕男子於2024年8月被落案起訴一項「洗黑錢」罪。案件今日於區域法院提堂,他被裁定罪名成立。警方就判刑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經法庭審視後,批准加重四分之一刑罰,其後被判處監禁35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切勿租借或賣出個人銀行或支付工具的戶口,以免被騙徒利用作洗黑錢及收受騙款。任何人如協助詐騙集團,有機會觸犯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一經定罪,可被判監禁10年。另外,如任何人租借戶口,亦有機會觸犯洗黑錢罪,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洗黑錢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