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歲男「買家」網購平台呃$15萬被捕 揭空頭支票買顯示卡名錶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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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及西九龍情報隊,根據情報分析及經深入調查後,昨日(10日)在油麻地拘捕一名41歲本地男子,他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他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相信有人於網上購物平台,相約賣家交收商品包括電腦顯示卡以及名錶,以空頭支票付款並成功交易後便失去聯絡。

警方相信,被捕人涉嫌與4月3日至8日、3宗網上購物騙案有關,涉案金額約15萬元。行動中,人員檢獲一部手提電話及被捕人案發時身穿的衣物等。消息稱,案中網上購物平台為Carousell、Facebook Marketplace。

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人員以及西九龍情報隊拘捕一名41歲男子。(資料圖片 / 曹德熙攝)

警方重申,「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