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記搗兩工廈「外圍」網香港基地拘14人 涉以傀儡戶口洗$4900黑錢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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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日(14日)在葵青區兩工廈單位,搗破兩個「外圍」賭博網站的香港團夥。調查發現,有人涉嫌為設置於海外伺服器的「外圍」賭博網站,在香港利用傀儡戶口提供俗稱「上落分」的資金結算工作。

行動中,警方拘捕14人,涉嫌「便利收受賭注」及「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洗黑錢)等罪,處理接近4,900萬港元的犯罪得益。

警方昨日(14日)在葵青區兩工廈,搗破兩個「外圍」賭博網站香港基地,拘捕14人。(警方提供)

警方表示,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昨日(14日)上午進行代號「謀攻」及「暮巷」的反非法賭博行動,突擊搜查葵青區兩個工業大廈單位,拘捕12名本地男子及兩名本地女子(21至42歲)。所有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行動中,人員檢獲3.3萬元現金、316部用作操控傀儡戶口的手提電話、4部平板電腦以及12部電腦等證物。調查發現,有關團夥近一個月已為相關賭博網站,處理接近4,900萬港元的犯罪得益。

行動中,警方拘捕14人,年齡介乎21至42歲,涉嫌「便利收受賭注」及「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等罪。(警方提供)

警方提醒市民,根據香港法例第148章《賭博條例》,任何人如非法收受賭注,或推廣或便利收受賭注,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即使賭博網站不在香港,如市民在香港參與相關網站運作,亦可能干犯相關賭博條例。任何人向收受賭注者投注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9個月。

另外,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洗黑錢」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任何人如租、借、賣銀行戶口給其他人使用作處理贓款,亦有機會干犯「洗黑錢罪」。警方會繼續與律政司商討及徵詢意見,就涉及傀儡戶口的案件向法庭申請加刑,以增加阻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