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破網上冒牌找換店騙案 男子賣戶口洗黑錢1000萬 判囚54個月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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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本地男子涉嫌於2021年4月至6月期間,提供其銀行戶口予不法份子,清洗合共1000萬元犯罪得益。海關經深入調查之後,2022年8月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拘捕該名男子。同年11月,正式落案起訴被告兩項「洗黑錢」罪,今日(24日)他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兩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洗黑錢」)罪名成立,判囚54個月。

2021年12月,海關人員在調查一宗無牌經營金錢服務的案件期間,發現有人利用社交平台設立虛假專頁,冒充持牌找換店向市民提供匯款服務。騙徒以優惠的匯率作為招徠,吸引顧客。

有市民誤信假專頁,將款項轉帳到指定的銀行戶口之後,騙徒隨即失去聯絡。海關接獲舉報,追查有關的收款銀行戶口,發現該銀行戶口在2021年4月至6月短短兩個月期間,有頻繁的交易紀錄和大量來歷不明的資金,當中亦包括受害人被騙的款項,涉及的金額高達港幣1000萬元。

一名本地男子涉嫌於2021年4月至6月期間,提供其銀行戶口予不法份子清洗合共1000萬元犯罪得益。案件於今日在區域法院判刑。(資料圖片/黃浩謙攝)

經過海關深入調查之後,發現該銀行戶口屬於一名本地男子,該名男子為了換取金錢報酬,將兩個的個人銀行戶口賣出給不法份子,而被賣出的戶口就被用作「洗黑錢」,因此海關人員在2022年8月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拘捕男被告,同年11月,正式落案起訴被告兩項「洗黑錢」的罪名。

被告早前在區域法院被判兩項「洗黑錢」的罪名成立,今天(24日)被判處監禁54個月。海關對法庭今次的判決表示歡迎,認為判刑能夠反映案件的嚴重性,構成足夠的阻嚇作用。

海關金錢服務監理科金錢服務調查課督察黃佩琪交代案情。(羅日昇攝)

就近日網上出現許多聲稱能夠幫人匯款的社交平台網頁,海關呼籲市民,千萬不要因優惠匯率,而光顧無牌的金錢服務經營者。如有懷疑可以到海關的網頁核實金錢服務者的身份和牌照情況。

另外海關亦提醒市民,不要因一時貪念,借出或者授出個人銀行戶口以及電子錢包,因「洗黑錢」是非常嚴重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入獄14年。任何人無牌經營金錢服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定罪最高刑罰可被判處罰款100萬元及入獄2年,如果市民發現有任何懷疑經營的金錢服務或洗黑錢的活動,可透過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者電郵至crimereport@customs.gov.hk向海關作出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