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歲男駕車經港珠澳大橋口岸入境 揭藏逾13萬支私煙 判囚8個月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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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58歲男子,因進口未完稅香煙,違反《應課稅品條例》(《條例》),今日(5月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8個月。

案發於去年6月17日,海關和警方於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展開聯合反走私行動,透過風險評估及情報分析,關員和警員當日截查一輛入境私家車,關員在該車前座乘客位、後座乘客位及車尾箱,共檢獲130,600支未完稅香煙,市值約59萬元,應課稅值約43萬元。人員拘捕案中司機及扣查涉案私家車。

案發於去年6月17日,關員和警員在涉案私家車,共檢獲130,600支未完稅香煙,市值約59萬元,應課稅值約43萬元。(海關提供)

海關表示歡迎裁決,認為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及監禁2年。海關會繼續嚴厲執法,打撃跨境走私活動。

市民如發現懷疑私煙活動,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

案發於去年6月17日,關員和警員在涉案私家車,共檢獲130,600支未完稅香煙,市值約59萬元,應課稅值約43萬元。(海關提供)
案發於去年6月17日,關員和警員在涉案私家車,共檢獲130,600支未完稅香煙,市值約59萬元,應課稅值約43萬元。(海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