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普通話男放煙花|21歲內地男被捕扣查 警:非常重視事件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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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沙咀周日(8日)發生懷疑非法燃放煙花事件。網上瘋傳兩條短片,分別可見星光大道近瑰麗酒店對開海傍,有人放煙花射上半空;一名男子則將一支煙花斜插圍欄,並以打火機燃點,當發現有人拍攝他時,即以普通話稱「不要拍,不要拍」。警方表示非常重視事件,今午(9日)已在尖沙咀區,拘捕一名持雙程證的姓石(21歲)內地男子。
警方表示,留意到網上流傳片段,一名男子懷疑正在尖沙咀梳士巴利道18號對開一海傍,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警方非常重視事件,油尖警區人員接手跟進及進一步調查後,今日(9日)下午在尖沙咀區,拘捕一名姓石(21歲)內地男子,涉嫌「非法藏有及燃放煙花爆竹」,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第10隊跟進。
根據其中一片段可見,星光大道近瑰麗酒店對開海傍,有兩道火光先後由海邊射向空中,距離不遠亦不高。在場有人顯得奇怪問:「咩料呀?」
另一條片段則以較近距離,拍攝到一名男子在海邊燃點一支煙花,煙花斜插在岸邊的圍欄上。該名男子以打火機嘗試幾次後,終成功燃點該煙花,隨即轉身離開,當發現有人向他拍攝時,即以普通話稱:「不要拍,不要拍」。他邊講邊走,但一秒後即轉身走近拍片男「不要拍可以嗎?」
警方提醒,煙花及爆竹等均屬危險品。根據香港法例第295章《危險品條例》第六條,除非領有相關牌照,否則任何人製造、儲存、運送或使用任何危險品均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判監禁6個月及罰款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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