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屯門「放蛇」打擊白牌車 拘兩司機扣查兩Tesla

撰文:梁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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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北總區交通部今日(11日)在屯門,進行打擊非法載客取酬(俗稱「白牌車」)行動,派員喬裝乘客,截獲兩輛私家車,拘捕兩名本地男司機(39及56歲),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 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行動中,兩輛Tesla私家車已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成功截獲兩輛私家車。(梁偉權攝)

據了解,兩名被捕男子分別報稱任職司機及商人;警員放蛇經網上平台召車,由屯門區前往元朗,兩次車程均長約10多公里,車費均為約80多元。

警方在屯門進行打擊非法載客取酬(俗稱「白牌車」)行動,派員喬裝乘客,截獲兩輛私家車。(梁偉權攝)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主管高級督察張展鴻表示,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有關「車輛使用的限制」的條文,除非獲發有關牌照,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容許他人駕駛或使用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首次定罪可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涉案車輛的牌照亦可予暫時吊銷6個月至12個月。

警方在屯門進行打擊非法載客取酬(俗稱「白牌車」)行動,派員喬裝乘客,截獲兩輛私家車。(梁偉權攝)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沒有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的保障。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高級督察張展鴻交代案件。(梁偉權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