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西九龍「放蛇」打擊白牌車 拘兩司機扣查Tesla及豐田私家車
撰文:鄭宇霞 羅日昇 梁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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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西九龍總區交通部今早(16日)在區內,進行打擊非法載客取酬(俗稱「白牌車」)行動,派員喬裝乘客,截獲兩輛私家車,拘捕兩名本地男司機(46及60歲),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 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
消息稱,涉案46歲司機為車主,報稱從事電工;另一名60歲司機則為退休人士。兩車分別由九龍城及尖沙咀前往大角咀,車費約70多至80多元。涉案Tesla及豐田私家車亦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高級督察譚健燊表示,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有關「車輛使用的限制」的條文,除非獲發有關牌照,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容許他人駕駛或使用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首次定罪可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涉案車輛的牌照亦可予暫時吊銷6個月至12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沒有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