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43歲男出貨遇警查 激烈反抗終就擒 揭藏$1200萬毒品被捕
撰文:馬耀文 鄭嘉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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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軍澳一名43歲男子遇到警員截查時,拔腿逃走並作出激烈反抗,警員將他制服後在其手持的膠袋內檢獲3塊重約3公斤懷疑可卡因磚。警員再於該名男子的私人住宅單位及私家車內,分別檢獲其他可卡因磚及「K仔」,共值約1200萬元。警方隨即將他拘捕。被捕人已被暫控3項「販運危險藥物」罪及一項「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罪,案件將於明日(7日)上午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毒品調查科行動組3D隊督察吳嘉煒陳述案情,指昨日(5日)下午,探員於將軍澳區屋苑截查一名形跡可疑的男子,當探員表露身份,該名男子立即拔腿逃走,作出激烈反抗,其後警員將其制服,並在男子手持的膠袋内找到3塊,每塊約重1公斤的懷疑可卡因磚,相信當時男子正在出貨予買家,於是將他押解至其步出的單位作進一步調查。
探員於石角路一個300尺私人住宅單位內檢獲一個行李箱,內藏12塊約重12公斤懷疑可卡因磚,另外於男子所駕駛的私家車上檢獲395克懷疑氯胺酮,警方遂以「販運危險藥物」及「抗拒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罪將該名43歲姓林、報稱無業的男子拘捕,他現正被警方扣查。被捕人已被暫控3項「販運危險藥物」罪及一項「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罪,案件將於明日(7日)上午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經初步調查,相信有人受到販毒集團以金錢利誘,被招攬成為毒品倉主及賣貨角色。警方留意到販毒集團不惜成本,將毒品藏匿在高設防的私人住宅,嘗試建立毒品儲存倉及分銷中心,企圖掩人耳目及增加調查及執法難度。
吳嘉煒重申,對於任何形式的販毒行為均採取零容忍態度,毒品調查科會繼續以情報主導方式打擊一切販毒行為,並呼籲市民販毒屬於極為嚴重的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及終身監禁,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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