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女旅客攜$2.3萬私煙經落馬洲抵港被捕 判囚一個月罰款$2000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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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人員於7月10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60歲抵港女旅客,在她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5,611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2.3萬元,應課稅值約1.8萬元。
該名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隨即被捕。今日(18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30日及罰款2,000元。
海關指,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兩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