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男帶逾4萬支私煙抵港遭海關拘捕 判囚6個月兼罰款$800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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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人員昨日(25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18歲抵港男旅客,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42,587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7.5萬元,應課稅值約14.1萬元。

該名旅客隨即被捕,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2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6個月及罰款800元。

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該名男旅客今日(2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6個月及罰款800元。(資料圖片/魯嘉裕攝)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

海關人員昨日(25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18歲抵港男旅客,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42,587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7.5萬元,應課稅值約14.1萬元。(海關提供)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