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總區交通警放蛇緝獲兩白牌車 拘兩男司機扣查兩車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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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西九龍總區交通部今晚(29日)進行打擊非法載客取酬(俗稱「白牌車」)行動,於紅磡喬裝乘客並租用兩輛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拘捕兩名分別35及53歲的男司機,涉嫌「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他們已獲保釋候查,須於9月下旬向警方報到。涉案車輛均沒有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沒有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而非法載客取酬,其第三者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的保障。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既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處罰款10,000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000元及監禁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