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抵港女旅客行李攜$17.9萬私煙 被海關拘捕今判囚4個月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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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人員於6月4日,在機場截查一名48歲抵港女旅客,並在她的個人行李內共檢獲約43,8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7.9萬元,應課稅值約14.5萬元。
該名抵港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隨即被捕。今日(1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4個月及罰款1,000元。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