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抵港男旅客行李藏$4.4萬私煙 翌日被判囚2個月兼罰款$1000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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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55歲入境男旅客於昨日(18日)從柬埔寨金邊飛抵本港。海關人員清關時在他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1萬8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4.4萬元,應課稅值約3.6萬元。該名旅客隨即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被捕,今日(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兩個月,以及罰款1000元。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