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警拘6人 其中4童貪玩撕海報 1男因聲浪恐嚇候選人
立法會換屆選舉臨近,警方繼續打擊任何意圖破壞選舉安全有序進行的違法行為。警方今日(19日)交代兩宗刑事毁壞案及一宗刑事恐嚇案的調查工作,指合共拘捕6人,當中4名男童疑因貪玩而撕毁行人天橋頂所掛的宣傳海報,1男子因聲浪問題而出言恐嚇候選人,其餘1名老婦情緒激動且語無倫次,撕毁大廈大堂海報而被捕,現正留醫。
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12隊高級督察陳敏熹表示,上周六(15日)晚上,警方接獲報案,指約20多張張貼在元朗朗晴邨行人天橋、用於推廣立法會選舉的宣傳海報被人惡意破壞。
調查人員翻查大量的閉路電視,其中包括「銳眼計劃」的閉路電視系統,鎖定了4名涉案男子的身份,其後於周一至今日(17日至19日)在元朗區展開埋伏行動,在他們住址附近將他們一同拘捕。4人包括1名15歲本地男童、2名分別為14及15歲的尼泊爾籍男童及一名16歲印尼籍男童,涉嫌「刑事毀壞」。初步調查相信,4名涉案人士為朋友關係,因貪玩而破壞有關宣傳海報。他們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2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第二宗案件為「刑事恐嚇」案。昨日(18日)下午約5時半,警方接獲報案,報案人聲稱他在天水圍天城路協助一名立法會候選人員進行街站宣傳期間,被一名本地男子出言恐嚇。
經翻查大量閉路電視後,警方已鎖定涉案人士的身份及其逃跑路線。同日晚上11點左右,警方在天水圍區迅速拘捕一名32歲本地男子。該名本地男子報稱為裝修工人。初步相信,案件是由於被捕人與街站人士,因聲浪問題引起糾紛所致。被捕人仍被扣留調查。
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1隊督察馬沛聰交代另一宗刑事毁壞案。昨日(18日)下午約1時,警方接獲一名石硤尾邨的保安員報案,指一名女住戶在大堂逗留,情緒激動且語無倫次,期間用手撕毀張貼在大堂的宣傳海報。
人員到場點算後發現,共有7張宣傳海報被撕毀,當中包括一張立法會換屆選舉的宣傳海報以及6張候選人的海報。人員在現場以「刑事毀壞」罪拘捕一名70歲本地女子。該名女子目前因情緒不穩,已送往明愛醫院接受治療。警方會適時再向該名女子進行調查。
警方提醒,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財產,即屬犯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10年。另外,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24條,「刑事恐嚇」罪的最高刑罰可高達5年監禁。
警方重申,對於任何人企圖或實質干擾、破壞任何立法會選舉的行為,警方都會採取零容忍的態度,絕不姑息,將會全力調查到底,竭盡所能維護執法,保障國家安全、公共安全與公共秩序,務求廣大市民可以於 12月7日在一個安全、安心的環境下順利投票,令立法會選舉可以有序地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