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竊慣犯3個月犯6案盜$23萬 29歲內地男子遇查斷正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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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日(5日)晚上約6時,在柴灣祥利街附近發現一名形跡可疑的男子,於是將他截停,並在其身上檢獲懷疑屬於他人的錢包。

東區警區刑事部人員接手調查,經翻查大量閉路電視後,相信該名29歲持雙程證的內地男子與今年9月14日至昨日,發生於港島多區的6宗扒竊案件有關,涉及金額約共23萬元。調查顯示,他涉嫌盜取受害人的錢包內的現金,及利用失竊信用卡進行金錢交易。

該名男子涉嫌「扒竊」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被捕,他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東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跟進。

案件交由東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跟進。(資料圖片)

警方重申,扒竊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9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0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因一時貪念,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