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警打擊詐騙洗黑錢拘69人 涉61案$1.9億 多為傀儡戶口持有人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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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總區及其轄下分區,3月9日至20日,在區內展開代號「火痕」打擊詐騙及洗黑錢行動,於全港多區拘捕69人,包括兩名尼泊爾籍男女、3名印尼籍女子、1名泰國籍女子、5男3女內地人及39男16女本地人,年齡介乎19至79歲,分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據了解,涉案非華裔及外籍人士均持香港身份證,內地人則持雙程證。

調查顯示,被捕人大部分懷疑為傀儡戶口持有人,涉嫌與61宗詐騙案有關,包括網上購物、投資、電話及求職騙案等,涉款共約1.9億元。行動中,人員檢獲手提電話、銀行卡及手提電腦,在電子設備中發現超過150個銀行戶口。

西九龍總區警察總部。(Google Maps截圖)

警方重申,「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洗黑錢亦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而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455章)第25條,如有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為加強打擊利用傀儡戶口清洗黑錢,警方會對檢控傀儡戶口持有人洗黑錢罪時向律政司徵詢意見,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7條申請加重刑罰。市民如有任何懷疑,可致電警方24小時「防騙易」熱線18222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