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墮網上投資騙案 地盤工涉清洗逾$250萬犯罪得益 判囚36個月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警方於2020年10月接獲5宗網上投資騙案舉報,5名受害人被騙徒誘騙,將現金轉入不同的銀行戶口,總損失超過230萬港元。警方調查後拘捕一名50歲本地男子,報稱為地盤工人。分析發現,該名男子在2020年10月期間,透過一個本地銀行戶口清洗超過250萬港元的犯罪得益。在徵詢法律意見後,警方起訴該名戶口持有人一項「洗黑錢」罪名。案件於今日(23日)在區域法院提堂,被告承認控罪,並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

警方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7條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獲法庭批准將刑期加重百分之二十。被告最終被判處監禁共36個月。

東九龍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第3C隊主管高級督察袁芊彤(右)及財富情報及調查科申文燕高級督察(左)。

警方呼籲,市民如果租借或變賣銀行戶口予他人使用,而該戶口被不法分子用作處理贓款,戶口持有人便有機會干犯「洗黑錢」罪。由於利用傀儡戶口清洗黑錢的情況嚴重,警方會針對合適的案件與律政司商討,並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7條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

由2023年10月至今,已有411名人士因租、借、賣戶口,在洗黑錢罪定罪時被加重刑罰,刑期增幅由1/8至1/3不等(即增加2個月至1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