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警聯海關搗港島西快艇走私案 檢$1290萬私煙拘兩本地漢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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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警聯同海關今日(15日)在港島西沙灣道,偵破一宗走私案件,在岸邊發現兩艘沒有亮起航行燈的快艇,並發現數名男子將貨物從快艇搬到岸上的貨車上。人員採取消動,眾人發現執法人員後登上快艇逃走。人員終在摩星嶺招商局碼頭對開截獲該船隻,並在船上檢獲286萬支懷疑私煙,估計總市值約1290萬元,扣查懷疑涉案的一艘快艇及一架貨車,及拘捕兩名本地男子。

人員在行動中共檢獲約286萬支懷疑私煙,估計總市值約1290萬元,應課稅值約950萬元。(警方提供)

警方指,懷疑近日有人在港島西一帶進行走私活動,經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後,水警總區特遣隊、水警南分區特遣隊聯同海關海域行動課人員,今日(15日)凌晨在有關海域進行反走私行動。

人員分別在沙灣道岸邊發現兩艘沒有亮起航行燈的快艇,並有數名男子將貨物從快艇搬到岸上的貨車上。人員隨即採取行動,涉案男子立即登上快艇逃走,人員展開追截,其中一艘涉案快艇向港島西面水域方向逃去,水警小艇分區及海關人員迅速抵達摩星嶺招商局碼頭對開截獲該船隻,並在船上檢獲懷疑未完稅香煙、及拘捕兩名本地男子。另一艘涉案快艇則高速往港島南面水域方向逃去,最終逃離香港南面水域。

行動中,共檢獲約286萬支懷疑私煙,估計總市值約1290萬元,應課稅值約950萬元。人員亦扣查懷疑涉案的一艘快艇及一架貨車。案件由海關人員繼續跟進調查。

買賣私煙屬違法行為。《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已於2025年9月19日刊憲,涉及未完稅煙草相關罪行最高罰款由100萬元及監禁2年,提高至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