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深水埗桂林街掃黃 拘3泰籍女涉違反逗留條件
深水埗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今日(26日)在區內,展開代號「凌翼」的執法行動,以打擊非法賣淫活動。其間人員於桂林街,拘捕3名持護照入境的泰籍女子(23至45歲),涉嫌「違反逗留條件」;並檢獲潤滑劑、安全套及一次性毛巾等。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行動仍在進行中。
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另外,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