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金騙案|116名內地人中招失$2.36億 警拘7人凍結$7700萬資產

撰文:邵沛琳 黃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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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偵破約2.36億元倫敦金騙案,逾116名內地人受害。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經調查,發現騙徒用本地倫敦金公司,再透過內地中介公司,以「高回報、低風險」誘使受害人投資、簽同意書授權內地中介操控戶口。騙徒作出不合理的倫敦金買賣,令受害人損失所有投資本金,苦主合共損失超過2.36億元港幣,單一最大損失高達1,300萬元。至昨日(26日)警方拘捕5男2女,合共凍結騙徒7,700萬元資產,行動中搜獲電腦、銀行紀錄文件及83萬現金等,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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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司葉永林指,警方經過深入調查後,於昨日(26日)拘捕5男2女,年齡介乎35歲至76歲。被捕人士均為本地人,包括一名識中文的法國籍人士,他們分別為公司負責人、董事及戶口持有人,被捕人罪名為「串謀詐騙」或「洗黑錢」,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之後,警方搜查該投資公司位於中環及長沙灣的辦事處,以及搜查被捕人的住處,行動中搜獲一批電腦、手機、銀行紀錄、公司文件及83萬現金。整個行動,警方合共凍結騙徒7,700萬元資產,警方將繼續對被捕人作財富調查。

116名苦主均為內地人 單一最大損失1,300萬元

商業罪案調查科總督察陸振中指,今次案件由2名律師代表116名受害人報案,該116名受害人合共損失約2.36億港幣,大部分人參與達2年以上,單一最大損失金額高達1,300萬元,事主為一名六旬貿易公司經理。而受害人全都是內地人,參與投資計劃由約1年至5年不等。

警方指,騙徒於2013年至2018年進行有關計劃,騙徒利用本地倫敦金公司,再透過內地中介公司,誘使受害人簽署同意書,授權內地中介操控戶口,並且作出不合理的倫敦金買賣,以致受害人損失所有投資的本金。

至於,涉案公司為1個本地金融集團及1間內地資產管理公司。該個本地詐騙集團透過內地資產管理公司作代理,於內地舉行多次投資講座,騙徒稱投資是「高回報、低風險」並以每年回報13至27厘,吸引內地人投資倫敦金,再誘使受害人將網上投資戶口名稱、密碼交付予公司中介,將投資款項交給中介存入投資戶口。之後,受害人接獲通知指他們投資失利,投資戶口內所有錢均損失。

發現內地中介作虛假陳述 受害人投資交易現不尋常

警方經調查後,發現內地中介會作出虛假陳述,包括指相關投資屬於低風險、高回報及保本。至於受害人投資交易亦出現3個不尋常地方,包括高槓桿、高頻率交易,以及大量不符合投資邏輯的交易。

警方指「高槓桿交易」令受害人在金價有輕微變動,都會損失大量金錢。至於「高頻率」即是金價無明顯上落時,為受害人進行大量無意義的買入、賣出交易,導致受害人承受大額交易費用。最後「不符合投資邏輯買賣」即是市況高時買入、並於市況低時賣出,令受害人在短時間損失投資金錢。

警籲投資者進行倫敦金投資時 需留意該公司背景及投資風險

商業罪案調查科高級督察梁巧明表示,呼籲投資者進行倫敦金及貴金屬投資時,需要留意投資公司背景及投資風險。其次,簽投資文件時需了解文件細節,切勿輕易簽署授權書,更不要向第三方透露網上交易用戶名稱及密碼。最後,應核對戶口月結單及交易紀錄,如有懷疑應盡快向有關公司了解。

葉永林指,警方重申,警方不會容忍利用倫敦金買賣的欺詐活動,場外交易的倫敦金並無特定法例規管,容易令不法之徒有機可乘。而市民在投入市場買賣前,應了風險及諮詢專業意見。市民如有任何疑問,可致電警方「反詐騙協調中心」24小時防騙易熱線18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