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查壹傳媒|去年8月200警搜壹傳媒大樓 黎智英涉國安法被捕

撰文:郭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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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國安處今(17日)拘捕壹傳媒5名高層,涉嫌違反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同時逾百名警員持法庭手令到將軍澳的《蘋果日報》大樓搜查。
去年8月,警方國安處因調查勾結外國勢力和就工業邨用地欺詐案,近200名警員到壹傳媒大樓搜查,檢走近30箱證物,案件至今共拘捕11人。其中黎智英、壹傳媒集團總裁及財務總裁周達權、行政總監黃偉強被落案合控一項欺詐罪,黎智英其後被加控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去年8月10日,警方國安處拘捕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其兩名兒子及4名壹傳媒集團高層。當時黎智英涉嫌違反涉違反三條罪名,包括港區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串謀欺詐以及煽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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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00警搜壹傳媒大樓 黎智英押返辦公室搜查

黎智英被扣查期間,先後被押至壹傳媒大樓、西貢遊艇會及西九警察總部。當時近200名警員抵達將軍澳壹傳媒大樓搜查,黎智英戴上手銬在警員押解下搜查辦公室,逗留約3小時後被帶到旺角警署。在壹傳媒大樓搜查其間,警員不斷擴大封鎖線,有警員翻弄記者文件。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見記者時表示,由於擔心新聞材料牽涉其中,強調「編採、記者,新聞材料唔會搜查」。

警方表示根據法庭手令進入及搜查將軍澳一座大廈,以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警方已經向大廈內的職員展示及解釋法庭手令內容,並要求大廈內的人合作,配合警方執行法庭手令。警方續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附表一,為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警方可向裁判官申請手令,授權警方進入指明地方及進行搜查。

黎智英遭扣查40小時後,准以合共50萬元保釋。

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拒讓黎智英保釋,黎其後被押往荔枝角收押所。(羅國輝攝)

被落案控告詐騙罪 法官拒讓黎智英保釋

12月2日,黎智英與兩名公司高層周達權及黃偉強被正式落案控告詐騙罪,三人於翌日(3日)在西九龍法院提堂,案件由獲委任處理國安法的總裁判官蘇惠德負責處理。控方指黎過往外遊記錄頻繁,並於區院涉及4宗案件,在台灣亦有生意,認為黎有潛逃風險。蘇官最終拒讓黎保釋,另兩被告則獲准保釋,黎智英當日由囚車押送至荔枝角羈押所。

黎智英被加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12月12日,黎智英被加控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消息指,黎智英涉嫌在Twitter帖文,並接受外國傳媒訪問時,曾經呼籲外國抵制香港及制裁香港的官員。

壹傳媒前營運總裁丁家裕涉欺詐被捕

至今年3月2日,警方國家安全處經進一步調查後,以涉嫌「欺詐」拘捕壹傳媒前營運總裁丁家裕。丁家裕是壹傳媒前執行董事、營運總裁及財務總裁、薪酬委員會成員。警方曾指該壹傳媒集團涉嫌以欺詐手段騙取低價使用廠房的權利,據悉丁任職董事期間曾負責租用該廠房。

黎智英被指協助李宇軒潛逃 控方申請加控兩罪

4月16日,黎智英就勾結外國和工業邨用地欺詐兩案在西九龍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新增1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1項「串謀作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指他串謀李宇軒、「攬炒巴」劉祖廸等人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以及協助李宇軒逃離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