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家麟被捕|轉發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文章 大律師:毋須過份擔心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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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傳媒人、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專業顧問區家麟今早(11日)被警方國安處人員上門拘捕,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據悉,警方今早到區家麟位於荔景浩景臺的寓所搜屋,並將其帶返葵涌警署。案件涉及哪篇文件,至今仍是未知之數。有大律師表示一般人轉發文章是否干犯同等罪行,在法律上有解釋空間,「市民毋須過分擔心,但亦不可掉以輕心」,轉發文章前應先了解內容是否有煽動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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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仍然未知區家麟撰寫的哪篇文章涉嫌「煽動」,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假定該篇文章有煽動成份,而媒體明知有煽動成份仍轉載發布,都可能要負上刑責。不過,到底該文章是否有煽動成份,以及轉發者是否有意串謀煽動,在法律上有爭辯空間。陸解釋文字表達可能帶出不同意思,撰文者亦有可能「用錯字眼」,以致文字上意思與真正表達的意思有所不同。加上文章當初的原意,與經過多年或多項事態發展後,所註釋的內容也可能有所不同。這些在調查甚至審訊期間,被捕人都有權解釋及辯解。

陸偉雄續指出,轉發者或「未窺全豹」,不了解文章內容,即使轉發文章是否有顛覆國家的意圖,不同人對字眼有不同了解,一般市民毋須過分擔心,但轉發文章時也不可掉以輕心,不能「瞇埋眼」胡亂轉發文章,必須先了解內容是否有煽動成份。

陸又提到法律上「串謀」需要兩人或以上人士合謀進行犯罪活動,一定要在事件未發生前接觸並達成協議,否則只是「你做你的,我做我的」,例如遊行期間兩個人在街上遇見,不代表相約遊行。

警方表示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經深入調查後,今日(11日)於葵涌拘捕一名54歲男子,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10條「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該名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行動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