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招聘「搵快錢」 面試後盜手機網購圖利 警拘28歲男

撰文:林朗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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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本港失業率高企,再有騙徒以「搵快錢」作招徠,在社交平台訛稱招聘「遊戲平台管理員」,並在面試後,以安裝與工作有關的程式軟件為由,詐取6名受害人的智能電話、手提電腦或在內的電子支付工具,並再購買電子產品後轉售圖利,成功騙取13萬元。警方昨日(28日)展開行動,「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一名涉案的28歲男子。

旺角警區情報組主管劉曉穎督察表示,今年1月起警方留意到旺角區內求職騙案有上升趨勢,詐騙對象大多集中為年青人,而多宗案件犯案手法亦大致相同。

騙徒先於社交平台刊登招聘廣告,訛稱聘請「遊戲平台管理員」,並以「即日出糧」、「無需經驗」及「搵快錢」等字眼作招徠,待受害人不虞有詐上釣後,再相約到旺角區內一商業大廈進行面試。其後,騙徒聲稱要安裝與工作有關的程式軟件,要求受害人交出手機或電腦,並以返回辦公室拿取東西或處理招聘手續等理由,指示受害人於大廈大堂等候,惟騙徒已隨即攜同受害人的財物逃去,並再利用受害人手機內預設的電子支付工具,購買電子產品後轉售圖利。

旺角警區重案組第一隊主管黃健熙督察表示,上月16日至本周一(25日),警方分別接獲6名受害人報案,均指誤墮上述同類型的求職騙案,受害人年齡介乎18歲至27歲,損失金額達13萬元,當中包括智能電話、手提電腦,以及在內的支付平台被盜用的款項。旺角警區情報組及重案組經深入調查經深入調查後,昨日 (28日)在荃灣展開拘捕行動,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一名28歲本地男子,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旺角警區重案組跟進,黃指暫時並無跡象有其他同夥參與今次騙案,行動仍在進行中,警方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黃健熙又直指,近年騙徒看準在疫情下,較多人失業的大環境下,針對求職者一種「急切搵工」的心態進行詐騙。他又呼籲,貿然將手提電話及電腦交予陌生人安裝不明來歷的軟件,可讓騙徒藉此可盜取個人資料、銀行卡及信用卡等資料。今次案件中,有受害人就把信用卡綁定於手機內的支付平台中,被騙徒輕易詐取。

旺角警區情報組主管劉曉穎督察及重案組第一隊主管黃健熙督察向傳媒簡報案情。(警方圖片)

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