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虛報快測陽性結果 警網罪科拘3男女 包括救護員及咖啡師情侶

撰文:馮國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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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網罪科昨(9日)拘捕3男女,涉嫌於網上虛報快測陽性結果,被捕人包括救護員、咖啡師及地產從業員。其中1男1女被捕人報稱是救護員及咖啡師,他們為情侶關係,早前他們上載的陽性結果證明,相信是網上截圖或是舊的陽性結果相片,並用作虛假的呈報申請,以取得康復紀錄二維碼、以符合疫苗通行證的要求。警方指有關行動仍然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士被捕。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督察鄭澤仁,今(10日)中午交代案情。(馮國良攝)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督察鄭澤仁今(10日)交代案情指,早於今年3月初政府推出「2019冠狀病毒病快速抗原測試陽性結果人士申報系統」,供快速測試呈陽性的市民直接經系統進行登記,並且上載證明文件作為確診新冠病毒的呈報個案。市民呈報後,衞生防護中心會要求快測陽性個案,進行核酸覆核測試。人員於當中的抽樣調查中,發現有人刻意提供虛假資料,至今衞生防護中心共轉介5宗同類型案件予警方,並交由科技罪案調查科調查。

警方科技罪案調查科就其中3宗案件調查,並於今年4月中拘捕3人,另外2宗案件警方經調查後,昨(9日)於柴灣及西貢拘捕2名本地男子及1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24歲至38歲),他們涉嫌向署方提供虛假的快速抗原測試陽性結果申報,有關行為涉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第599D章)第3條,明知而向衞生主任或獲授權人員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

鄭澤仁表示,行動中警方一共檢取4部手提電話、3部平板電腦及1部手提電腦。3名被捕人士於今年3月及4月,分別上載不屬於自己的快速抗原測試陽性結果證明,或者是兩個不同人士的申報當中,上載相同的快測陽性結果證明,從而獲發衞生防護中心的隔離令。

▼快速測試陽性呈報平台填寫資料▼

38歲救護員皆女友被捕 疑網上截圖作虛假呈報

警方指被捕人包括38歲男子為救護員、35歲女子為咖啡師,兩人為情侶關係,另一名被捕人為24歲男子,他報稱是地產從業員。警方指被捕人士動機仍在調查中,而被捕的情侶,他們上載的陽性結果證明,相信由網上截圖或是舊的快測陽性相片,用作虛假的呈報申請。

警方調查時發現,其中一名被捕的38歲救護員利用虛假的快測陽性呈報,意圖獲取康復紀錄二維碼,該男子同時干犯欺詐罪。另外一名35歲被捕咖啡師,同時干犯第599A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32條,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該3名被捕人士已經獲准保釋候查,警方指有關行動仍然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士被捕。

▼5月31日 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實施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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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呼籲市民勿以身試法

鄭澤仁指,有關行為非常自私及不負責任,更令政府無法正確掌握確診情況,增加市民的抗疫壓力。警方呼籲市民不要因為短暫的便利,從而破壞法紀,警方指會繼續與其他政府部門合作抗疫。

鄭表示,市民可以透過「2019冠狀病毒病快速抗原測試陽性結果人士申報系統」呈報染疫結果,可以及早獲得支援,亦有助政府掌握個案的走勢,制定有效防疫措施。而有個別人士不理會政府的抗疫措施,濫用抗疫資源,作出有關系統呈報的失實數據或虛假資料。近日衞生防護中心於每日的疫情記者會,提及覆檢快測平台的個案發現,假陽性的比例增加,不排除有人取得康復紀錄二維碼、以符合疫苗通行證的要求。

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第599D章)第3條,任何人明知而向衞生主任或獲授權人員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另外任何人用虛報資料或而獲發的檢疫令及隔離令進行詐騙,包括獲取病假或康復紀錄二維碼等,亦有機會干犯欺詐罪,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14年。

▼5月30日 市民趕打第三針疫苗以應付疫苗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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