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婦中電騙誤信「孫仔」被捕失3萬元 警翌日埋伏拘2騙徒

撰文:林朗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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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日(4日)接獲一名77歲本地女子報案,來電者冒認為受害人孫兒,表示因涉及刑事案件而需要繳交保釋金。騙徒其後到老婦位於屯門區的住所,收取3萬元現金。老婦與家人聯絡後懷疑受騙,遂向警方報案。

屯門警區刑事部接手調查,當騙徒再次致電老婦,並要求提交更多保釋金時,警方今日(5日)在屯門區採取拘捕行動,拘捕一名24歲姓黄本地男子及一名25歲姓余本地男子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現正被扣留調查。警員檢獲4部手提電話及懷疑疑犯案發時身穿的衣物,案件交由屯門警區刑事支援隊跟進調查,不排除稍後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重申,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