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智破「猜猜我是誰」電騙助警拉人 3男為1,000元報酬犯案被捕

撰文:陳浠文 羅敏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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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猜我是誰」電騙案頻生,東區警區刑事部於本周二(1日) 及前日(3日)分別收到一名85歲老翁及一名71歲老翁報案,指收到騙徒來電,訛稱其兒子因為被捕而需要繳5萬元保釋金。其中一名老翁不虞有詐,被騙5萬元後報警求助;另一名老翁則識破騙徒身份,協助警方將騙徒緝拿歸案。其後警方於兩名老翁報案後翌日,分別北角一住所及炮台山一快餐店,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拘捕3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17至35歲,其中兩名被捕人士有三合會背景。

東區警區(刑事)總督察張恒暉(右)及東區警區重栽案組第一隊督察賴境耀(左)交待案情。(陳浠文攝)

東區警區重栽案組第一隊督察賴境耀指,第一宗案件發生於本周二(1日)上午11時,一名85歲老翁收到騙徒來電,訛稱其兒子被捕,要求繳付5萬元保釋金,老翁不虞有詐,將款項交予上門索錢的騙徒,惟老翁事後與家人聯絡,發現受騙,立即報警求助,警方亦立即展開調查。騙徒於翌日(2日)上午約9時再次致電老翁,企圖再騙取更多金錢。東區警區刑事部隨即展開埋伏,當騙徒於下午再到老翁位於北角的住所時,上前拘捕一名20歲姓黃男子,他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人員在他身上搜獲3部手提電話。該名被捕男子報稱無業,有三合會背景。他現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2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而第二宗案件則發生於前日(3日)下午3時,一名71歲老翁收到騙徒來電,同樣是訛稱其兒子因為被捕而需要繳5萬元保釋金。但由於該名老翁並沒有子女,他以不同方式拖延騙徒,同時與警方聯絡。東區警區刑事部收到報案後隨即部署埋伏,於翌日(4日)中午,當兩名騙徒到達炮台山一快餐店向老翁索取現金時,當場將他們拘捕,並在他們身上搜獲3部手提電話。兩名騙徒分別為17歲姓杜青年和35歲姓梁男子,報稱職業為侍應和無業,其中一人有三合會背景。二人暫控「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將於下周一(7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仍在調查中,警方將繼續追查其他在逃人士。

警方相信3人是屬於不同三合會背景的詐騙集團,他們的角色包括向受害人收取騙款及監察收款過程,其中一名被捕人於上月20日亦因類似案件而被捕。根據現有的趨勢,警方相信該類騙案是部分三合會團伙的收入來源之一,將會繼續追查上述案件犯罪集團及背後組織,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東區警區(刑事)總督察張恒暉指,警方能夠成功破案有賴市民協助。他指兩名市民均十分機警,全程配合警方,最終能將犯人繩之於法,十分感謝他們的協助和幫忙。張恒暉提到,東區警區發現近接獲電話騙案的數目有明顯上升的趨勢。為有效預防市民受騙,東區在今年9月展開「防騙盾」行動,透過社交媒體、街頭宣傳及定期社區活動,密集式向區內市民提高防騙意識。另外,東區警區聯同立法會議員、區議員、滅罪會成員等進行防騙活動。

張恒暉提醒,市民一旦收到不明來電報稱親友涉及刑事案件需要保釋金,切記保持冷靜,向親友確認其是否安全,或與身邊家人商量。如有懷疑,應立即致電警方防騙熱線18222。而且多關心和多聯絡長者,以防受騙。

警方呼籲年輕人切勿有「搵快錢」心態,以免被黑社會及犯罪集團招攬,墮入法網。正如今次案件,若被捕人成功收取騙款,將獲得1,000元報酬。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

市民若借出個人戶口予犯罪集團,則有機會干犯「洗黑錢」罪。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條的「洗黑錢」罪, 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市民應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