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前年走私珊瑚案 35歲疑犯另涉洗黑錢 海關首引瀕危附例再拘捕

撰文:歐文瀚 陳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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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於2022年7月在本港南面水域偵破一宗走私珊瑚案,拘捕3名男子。海關財富調查科人員追查後,發現其中一名35歲獲准保釋的疑犯,其兩個銀行戶口在過去兩年半期間涉嫌清洗涉及該案的「黑錢」約740萬港元,今日(11日)再度將他拘捕。今次是海關2021年8月將《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所訂的某些罪行加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附表1後,首次以洗黑錢罪拘捕涉嫌參與走私瀕危物種的人士。

一名35歲男子在前年涉及一宗走私案被捕後,海關發現其銀行戶口涉嫌洗黑錢約740萬港元,今日(11日)再被海關拘捕。(陳浩然攝)

海關財富調查科財富調查第二組調查主任潘業勤表示,2022年7月海關人員在香港南面偵破一宗貨船走私貨物案,走私物品包括獲證實是受管制瀕危物種的珊瑚,價值達80萬港元,被捕人士其後獲准保釋;財富調查科跟進調查時,發現當中一名35歲男子的兩個銀行戶口,在2021年4月至去年9月期間處理了大量頻繁交易,總值高達740萬港元,懷疑有人參與清洗該走私案的犯罪得益。

他解釋,該名男子兩個戶口的資金流,都有典型的洗黑錢特徵,例如有超過140萬元存入和超過100萬元提款的極大額現金存取、交易對象涉及超過700個公司或個人戶口、可疑交易數目超過6,700宗等;部分資金亦呈「快入快出」的情況,例如有戶口在一日內收取合共20萬元款項後,即日轉帳至第三方戶口,亦有部分資金在數日後轉帳回原本戶口,形成「掉頭式」交易。

潘業勤強調,海關在2021年將《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內部分罪行加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附表1後,可按法例對涉走私案人士作財富調查。(陳浩然攝)

潘續指,涉案男子報稱無業、過去數年的稅務紀錄顯示其總收入少於1萬元,顯示他難以解釋大額資金進出。經調查後,人員今日突擊搜查青衣一處住所將他拘捕,搜出手機、銀行卡和銀行文件等證物,目前他已獲准保釋。他稱海關將繼續跟進案件,包括調查男子背景、資金來源和資金流向等,亦會適時向律政司索取進一步意見,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潘業勤強調,洗黑錢屬於極嚴重的罪行,最高可被罰款500萬元和監禁14年,相關得益可被充公;而海關在2021年將《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內部分罪行加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附表1,代表相關罪行已被定性為極嚴重罪行、海關可按法例對涉案人士作財富調查,如發現洗黑錢活動,將會作出執法行動並申請加重刑罰,冀重點打擊走私瀕危物種罪行。

▼ 2022年7月 海關破獲走私珊瑚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