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情侶同事分手有後遺症? 調查:3成當事人終被解僱

撰文:文耀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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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夕相對,易生情愫,不少打工仔的戀愛幼苖都是在辦公室內萌芽,然而熱情過後,卻總有些情侶未能一起走下去,以分手收場,甚至還令事業受影響,被公司解僱。

(電影《紀念日》截圖)

外國早前有一調查指,發現有7成企業是設有「員工與直屬上司不得建立戀愛關係」的規定,亦有逾6成HR高層指曾處理過同事間失敗或不恰當的戀愛關係,並有超過3成當事人最後被公司解僱。

情場與職場皆失意的結果,未必有很多人樂意遇見,但公司在二人的戀愛過程中有否施加壓力呢?據調查指,有33%的HR高層指他們得悉員工拍拖後,是會在就「個別事情」來評估二人工作表現,但只有10%僱主是會在員工關係出現問題時才開始介入;接近5成受訪HR高層表示他們不看好「管理層與下屬及部門之間的戀愛關係」,但就不會對跨部門員工的戀愛給予評價。

HR傾向不作干預

當然,HR的工作不包括心靈輔導與感情諮詢,不過按上述資料所顯,企業的HR普遍都不會干涉員工的私人感情關係,亦只有少部分企業的HR管理層會在員工關係出現問題時才介入,結果至二人關係破裂時,終令他們的工作表現受到影響,又或是以離職/被解僱作收場,連公司亦因至而損失人才。

負責進行此項調查的企業負責人Andrew Challenger據調查結果發表意見,指真實的辦公室戀情是遠不如電影與電視劇般的簡單,因為不平等的權力、不明確的邊界、不好的分手和辦公室政治等都有機會改變員工的職場處境,甚或是令他們在公司的仕途劃上句號。為避免同事間的感情會為他們及公司帶來損失,他認為企業應制定能讓員工明確跟從的人力資源政策,指導他們在分手時該如何與公司溝通及商討關係的完結會對他們的工作帶來什麼影響。

#MeToo與辦公室性騷擾政策

是次調查亦同時收集150位HR高層的意見,發現自#MeToo運動開始以來,只有34%人表示他們已有重新評估辦公室有關性騷擾的規則,但當中有75%人表示他們並沒有將政策更新;在沒有作出行動的人中,有63%人士表示他們維持原狀的原因是「對目前的政策感到滿意」,亦有3%人表示公司並沒有相關守則或政策。

(資料來源:Ladd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