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學生津貼】每學生可獲2500元 明天開始申請、4月起派錢

撰文:王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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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立法會財委會已批准為中學日校、小學和幼稚園學生提供一次性2,500元的學生津貼,教育局今日(8日)公布安排。由明天(9日)起,學校到所屬區域教育服務處領取申請表格。家長填妥表格後,由學校核實其學生身分及於2月14日或以前交回教育局。預計可於收到申請後約六星期開始逐步發放津貼。此項津貼會在2020/2021學年起恆常化。

(資料圖片)

教育局今日(8日)向所有中學日校、小學和幼稚園發出通函,公布在2019/20學年為日校學生提供學生津貼的安排,預計全港約有90萬名學生受惠,每位合資格者可獲取一次性2,500元的學生津貼,涉款191億元。

學校明天起領表 家長不用提交資料

由明天(9日)起,學校到所屬區域教育服務處領取申請表格,而特殊幼兒中心及職業訓練局則可到教育局特別職務辦事處領取申請表格。現階段,家長及學生無須提交其他文件,由教育局善用內部資料進行核實工作,有需要時才要求申請人提交其他文件,預計可於收到申請後約6星期開始逐步發放津貼。

表格簡單 只需填上基本資料

據教育局發出的表格樣本,家長只需填上學生的英文姓名、學校名稱、就讀年級、班別和身分證號碼。而家長或監護人亦只需提供基本個人資料、銀行帳戶號碼、手提電話和電郵等,由學校蓋章便完成填表。

學生人人有份,惟夜校生、自修生和持學生簽證人士除外。(資料圖片)

不包括夜校生、自修生和學生簽證人士

這項學生津貼不設資產審查。所有在申請日在香港就讀於提供本地或非本地課程的中學日校、小學和特殊學校(包括公營學校、直資學校、英基學校及私立學校)及幼稚園(不論是否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學生皆可獲得有關津貼。

另外,以下學生亦符合資格獲得這項津貼:

(a)在有關學年的九月一日年滿兩歲八個月因有特殊需要而入讀由社會福利署資助的特殊幼兒中心的兒童;

(b)就讀由教育局資助的全日制啟動課程的新來港兒童;

(c)就讀職業訓練局為中三離校生而設的全日制課程的學生。

但是,夜校學生、自修生、持學生簽證來港就學及持有入境事務處發出擔保書(坊間一般稱為「行街紙」)的學生不符合資格。

教育局發言人補充:「正如行政長官在2019年《施政報告》建議,有關津貼將會由2020/21學年起恆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