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加強外傭借貸規管 貸款額不得高於月入 還錢期不長於僱傭合約

撰文:林荺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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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傭借貸|為應對外傭因借貸問題導致的財務困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昨日(23日)建議加強規管,就借款人每月收入及其無抵押個人貸款累計貸款額或還款佔入息比率設定上限,對月薪5000元或以下的外傭借貸行為進行更嚴格的限制。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昨日(23日)發表加強規管持牌放債人的諮詢文件,就目前外傭過度借貸一事建議加強規管條例,局方提出以借款人每月的收入作基準,分別在「無抵押個人貸款」及「還款佔入息比率」上設限額。

月薪5000元或以下借款人 貸款額上限不可多於月入

月薪為5000元或以下的借款人,其可借貸金額受到上限規定,即無抵押個人貸款累計貸款額上限不得多於一個月收入。而每月收入5,001至10,000港元的借款人,無抵押個人貸款累計貸款額上限為兩個月收入。貸款公司必須遵循規定,加強審查外傭的收入情況,不可向外傭批出超過其還款能力的貸款。

財庫局建議設立「還款佔入息比率」上限

為保障維持放貸市場的活力,局方同時建議設立無抵押個人貸款「還款佔入息比率」上限,即其中月薪為5,000元或以下的借款人,入息比率不得超過月入的35%,月薪為5,001至10,000元的借款人則不得超過40% 。局方又同時建議放債人在批出貸款時,還款期不得長於僱傭合約期所剩下的期限。

放債人需核實書面同意書真確性

為加強僱主的權益,局方同時建議放債人收到貸款諮詢人的書面同意書後,需主動聯絡諮詢人核實同意書的真確性,在經核實後才可以使用該諮詢人的資料。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熙指出認為新措施有助改善目前「外傭借貸,僱主當災」現象,望政府能在明年上半年提出方案並完成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