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許家印財務造假「手段特別惡劣」 罰終身禁入證券市場

撰文:黃捷
出版:更新:

恒大地產表示,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針對恒大地產披露2019年、2020 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的違法行為,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恒大地產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1,000萬元的罰款。

另外,中證監又對許家印給予警告,並處以500萬元的罰款;作為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上述行為,處以1,000萬元的罰款;

此外,中證監亦對夏海鈞給予警告,並處以500萬元的罰款;對潘大榮、潘翰翎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0萬元的罰款;對柯鵬給予警告,並處以100萬元的罰款;對錢程給予警告。

中證監又指,許家印決策並組織實施財務造假,手段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夏海鈞組織安排編制虛假財務報告,手段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根據《證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條和 2015 年《證券市場禁入規定》(證監會令第 115 號)第三條第一項、第五條第三款的規定,證監會擬決定對許家印、夏海鈞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恒大地產指放棄申辯

恒大地產集團稱,公司將持續關注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另外就本次處罰放棄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本次行政處罰最終以中證監作出的正式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決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