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接獲聯交所信函 指—若明年7月28日未能復牌 或遭除牌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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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3333)於1月29日遭高等法院頒下清盤令,並已委任清盤人,公司從當日早上10時18分起暫停買賣。公司發出公告,指收到聯交所日期為今年2月28日的信函,當中列載相關復牌指引,當中包括清盤令已被撤回或被解除,且任何清盤人的委任已獲解除;證明公司遵守上市規則第 13.24 條的規定;及向市場公佈所有重要信息,供本公司股東及其他投資者評估本公司狀況。

公司又指出須在其證券獲准恢復買賣前滿足所有復牌指引、補救導致其暫停買賣的事宜,並全面遵守上市規則以使聯交所信納。聯交所亦表示,倘公司情況有變,聯交所可修訂或補充復牌指引。

公司亦表示,根據上市規則第 6.01A(1)條,聯交所可將已連續 18 個月暫停交易的任何證券除牌。就本恒大而言,該18個月期限將於2025年7月28日屆滿。倘未能就導致其暫停買賣的事宜作出補救、滿足復牌指引及全面遵守上市規則以使聯交所信納,並於2025年7月28日或之前恢復其股份買賣,則聯交所上市科將建議聯交所上市委員會將公司除牌。根據上市規則第6.01條及第6.10條,聯交所亦有權在適當情況下給予較短的指定補救期限。

恒大指出正採取適當措施以解決導致其停牌的事宜,並全面遵守上市規則以使聯交所信納。將於適當時候根據上市規則之規定另行刊發公告,以知會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有關遵守復牌指引之最新進展。公司將自暫停買賣日起每3個月公佈進一步的季度更新,直至復牌或除牌( 以較早者為準 )。公司將繼續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