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擬限制加班時數 3個月內不得超過138小時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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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加班情況,在東亞地區如日本、韓國、台灣及香港都很普遍,日本更出現過勞死的情況。台灣正討論「一例一休」法案的修改方向,建議3個月累計加班時數,不得超過138小時。

中央社報道,台灣行政院長賴清德主持行政立法協調會報,會上建議採取加班工時帳戶,以3個月為1期,1個月加班上限放寬至54小時,但3個月內不得加班超過138小時。

若每月工作22日 平均每日加班2小時

以每月工作22日計算,1個月限制等於每日平均加班約2.5小時,3個月限制則等於每日平均加班約2小時。

台灣政府計劃新增加班限制,以3個月為1期,總加班時數不得超過138小時。(中央社)

如為輪班工作的間隔時間,仍以11小時為原則,但不得少於8小時。

每7日休1日 經政府同意行業或可放寬

至於有些工種例如旅遊車司機反映,工作性質無辦法每7日休息1日,賴清德早前希望更有彈性,但同時亦有立委擔心,如果放寬太大會影響勞工權益。

因此,會議建議增加幾個機制處理,包括需要經過政府的中央機關主管同意,亦要是特定行業,才能放寬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