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局9月接掌保險中介規管工作 推兩項過渡安排

撰文:文顥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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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局宣布,將自今年9月23日起,正式取代現有3間保險業自律規管機構,全盤接掌香港保險中介人的規管工作,包括包括審批牌照、查察及調查,以及施行紀律制裁等,局方屆時將推出兩項過渡安排。

新制度要求不具追溯力

保監局發出公告指,將會推出過渡安排,所有於9月23日前獲有效登記的保險中介人,將在3年內繼續被視為持牌人士,而現任的行政總裁及負責人亦有過渡安排。此外,3間自律規管機構截至當日仍未解決的投訴及違規個案,局方將按照舊有規則處理,即新制度下的要求將不具追溯力。

局方又指,為配合實施新規管制度,已經制定了兩套規則,計劃屆時生效,但須視乎立法會審議條例的進度。局方亦指,將於在未來數個月發布一系列持牌保險中介人的守則及指引,並正與業界緊密合作,準備推出保險中介人系統,以支援電子牌照申請、匯報持續專業培訓(CPD)時數及更新個人資料等。

保監局主席鄭慕智表示,相信新規管制度將有助提升保險中介人的專業地位及水平,令規管更公平及更具透明度,並將引入一套穩健而靈活的模式,協助局方保障保單持有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