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強調:對於澳洲進口的葡萄酒和大麥 依足中國法律調查裁決

撰文:孫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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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與澳洲的關係持續緊張,中方早前對澳洲進口的葡萄酒採取臨時反傾銷措施,又對澳洲出口的大麥徵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

對於中方對澳洲進口的葡萄酒採取臨時反傾銷措施,澳洲貿易部長伯明翰(Simon Birminghan)認為,這種做法違背了中澳自由貿易協定(FTA)以及世界貿易組織(WTO)規則,坎培拉方面表示或會向WTO尋求仲裁。

中國商務部發言人高峰回應指,中國商務部是在收到國內相關產業申請後,依法發起的調查,並於11月27日作出裁決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根據中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一般情況下,臨時反傾銷措施的實施期限為自實施之日起不超過4個月,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至9個月。

他又強調,商務部是嚴格依照相關法律進行立案、調查,採取相關措施,充分保障各利害關係方的合法權利。

此外,高峰續強調,對原產於澳洲進口大麥雙反案也是同樣的情況,也是依法發起調查的。在調查過程中,充分保障各方權利,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給予各方充分的機會參與調查,客觀、公平、公正地得出調查結論,並採取相應貿易救濟措施。該案立案、調查、裁決等均依據中國相關法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