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據報研究物業按揭以本票交收 按揭中介﹕助簡化流程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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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有本地律師行突然被律師會接管,不少正處於物業轉讓交收過程的潛在買家大失預算。為免卻事件再次發生,金管局繼續推進研究不經律師行的物業交易替代機制。有報道指出該替代機制初步建議方案,擬只適用於涉及按揭貸款的物業交易,並透過銀行本票進行交易,有關方面期望明年中可以推出新機制。

報道引述消息指,替代付款機制初步方案,建議不論金額大小,只要物業買賣過程中涉及按揭貸款,便利用新貸款方案進行。除細則外,其餘包括大訂及尾數及按揭款項,不會再透過律師行交付,日後會利用本票交收。有關本票會由律師行託管。

報道引述金管局指,銀行業界與該局現正繼續緊密地與律師會就物業交易的替代付款機制作出研究。建議的機制考慮容許在不影響物業買賣各方(包括買家、賣家、雙方律師及雙方按揭銀行)的基本角色和法律責任前提下,不經律師行戶口支付物業按揭貸款金額及其他相關的大額款項,旨在減低萬一有律師行營運出現重大問題時對銀行及客戶所造成影響,以及提升對各方的保障。

銀行業界現正就所得的意見,完善方案和仔細磋商具體的操作流程及細節,以落實建議的機制。

星之谷:可保障銀行及客戶雙方

對於市場傳出金管局推進不經律師行的物業交易替代付款機制,以減低一旦律師行營運出現問題時,各界承受的風險,星之谷按揭轉介行政總裁莊錦輝表示支持有關措施,並指自去年年底,本港多間律師行發生狀況,不少客戶考慮轉用銀行本票直接進行物業買賣,部分中小型銀行目前已有提供相關的支援服務。

他表示,是次金管局建議可以保障銀行及客戶雙方,對於穩定樓宇買賣市場的信心有正面作用,令準業主不會因為如律師行被封等無法預計的風險,而遭受無妄之災。日後即使律師行戶口遭受凍結,因過程中律師行只是充當中間人移交本票,銀行仍可以本票形式如常為客戶放款,讓買賣雙方得以順利完成交易,同時,此舉亦有助銀行有效管理風險。

有關措施如果強制執行,準業主需要到分行排隊購買本票,另外律師行亦要於提款日到分行取票及入票,增加工作負擔及風險,產生的成本最終有機會轉嫁予客戶。不過,長遠而言,他認為若買賣方的委託銀行未來可直接過戶,整個程序可變得簡單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