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加﹕接獲第三方通知 斥5萬元向張德熙購入5000萬股公司股份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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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月5日起停牌的泰加保險(6161)發公告,指出今日(18日)收到第三方(買方)法律顧問書面通知,該買方已於上周三(12日)完成一項場外交易,以總代價5萬元向由張德熙持有的IAML購入5,000萬股,該批股份佔公司已發行股本約7.99%。

該買方法律顧問已向股份過戶登記處提交要求,在公司股東名冊上登記該據稱轉讓,又指出買方法律顧問已向股份過戶登記處,及公司送交有關據稱轉的標準轉讓表格﹑轉讓文書及買賣單據副本。

張德熙已要求公司停止過戶1.066億股

泰加日前發出公告,指出接獲第三方法律顧問文件,指出以3萬元向主要股東張德熙購入3,000萬股公司股份,佔公司已發行股本4.97%。公司昨晚在另一份公告指出,獲悉買方的法律顧問向股份過戶登記處提交要求,在股東名冊上登記該據稱轉讓。買方的法律顧問已向股份過戶登記處及公司,送交有關該據稱轉讓的標準轉讓表格﹑轉讓文書及買賣單據副本。

公司又指出早前由張德熙全資及實益擁有的IAML的法律顧問,向公司及股份過戶登記處送達日期為2021年8月27日的停止通知書。停止通知書要求停止轉讓公司發行的7張股票,所涉及以IAML名義持有的1.066億股股份。該7張股票股數分別為一張500萬股﹑一張600萬股,一張1,500萬股,及四張各2,000萬股。

公司指出鑒於買方及其法律顧問尚未提供轉讓股份的現有股票,正在核證該據稱轉讓是可受停止通知書下的限制所規限。

據港交所(0388)權益披露資料顯示,在去年8月9日張德熙持有泰加1.58億股或2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