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接管泰加 取消1月3及4日退保通知書 保單續生效或僅一次性

撰文:鍾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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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保險龍頭泰加保險於12月30日開始,分3批向的士車主發出的士保險保單退保通知書,合共發出約8000份。保監局昨早接管泰加保險,獲委任的經理今(8日)代表泰加發稿,指將取消泰加於今年1月3日及4日發出的退保通知書,有關保單繼續生效,直至相關條款終止或到期,但指保單期滿後不一定可續保。而泰加保險於12月30日發出的退保通知書,因已屆滿,現只能安排退保及退還保費,如未找到保險公司承保,泰加會將保單延長至2月5日。

泰加保險分別於去年12月30日、今年1月3日及4日向約8000份的士保險的保單持有人發通知,指會在7天通知期結束後取消保單,最早一批已於1月6日到期,昨有業界預料有約一千輛的士屬首批收到通知書。

保監局昨早以泰加在投資及市場調配違反法定要求,內部管治有缺失,按保險業條例接管所有事務及資產,並委任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的黎嘉恩和甘仲恒任經理,兩人今代表泰加保險發新聞稿,指會取消1月3日及4日所發出的退保通知書,保單將繼續生效,不過因仍在了解泰加的經營及財務狀況,相關保單期滿後,不一定可以安排續保。

不過,由於12月30日發出的退保通知書,其7天通知期已於1月6日屆滿,故不包括在上述延續保單之內,泰加現會安排退保及退還剩餘保費。保監局早前指,有4間保險公司可以承接受影響的士保險,不過的士業界指保險公司加價過萬元,大部分的士保險尚未有人承保,泰加表示,若的士車主未找到保險公司承接,可以安排其保單最多延長至2月5日,讓的士車主有更多時間更換承保公司。

有的士車主早前透露,暫時只有去年9月前續保的保單收到退保通知書,但9月後保單未獲通知,泰加表示,若保單持有人沒有收到退保通知書,則保單會繼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