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確診印傭曾入住銅鑼灣宿舍 查冊顯示禁作住宅

撰文:周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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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持續,昨日衛生防護中心公布的確診印傭群組,由於確診印傭曾入住外傭宿舍,當局正追查並呼籲僱主留意。
根據當局紀錄,確診印傭曾入住銅鑼灣商業大廈的僱傭中心,同住的4位傭工須送到檢疫中心。記者翻查土地註冊紀錄,政府曾出信禁止該廈物業包括上述僱傭中心單位作住宅用途,信中列明否則會違例,最重可被判監6個月。

衛生防護中心昨日公布,確診個案編號3664的印傭,於7月20日離開舊僱主準備轉工,8月1日起開始不適及發燒。她於7月22日至23日曾入住灣仔駱克道福基大廈的健樂護理中心,曾與約28名外傭同住。她於7月30日至31日亦銅鑼灣商業大廈的傭譽僱傭中心留宿,同住的4位傭工須送到檢疫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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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曾到訪僱傭中心,門外存放多個外傭的行李,放有兩張寫字枱。根據資料,單位面積約600方呎。

傭譽僱傭中心負責人馮先生昨日接受記者查詢,表示供確診外傭停留的休息室已被封及清潔。

土地註冊處登記資料顯示,早於1976年,當時的工務局(現時為屋宇署)曾去信銅鑼灣商業大廈整幢大廈的業主,指出整幢大廈都是商業用途,不能作住宅用途,信中特別指出6至21樓屬辦公室,若不遵守用途,會違反建築圖則及建築物條例,可被監禁6個月及當時罰款為2000元另每天加100元。該信件至今仍有效。

註冊紀錄顯示,涉事單位在1976年已被警告,不能作住宅用途。(土地註冊處登記資料)
文件顯示,6樓至7樓須用作辦公室用途。(土地註冊處登記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