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緊查冊|2013年修例觸礁 前公司註冊處長曾斥縱容董事卸責

撰文:李穎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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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計劃逐步禁止公眾查閱註冊公司董事的地址及完整身份證號碼,將以先訂立後審議形式實施。這並非當局首次計劃收緊查冊,2013年修訂《公司條例》時已有此計劃,但引來傳媒、銀行、法律、勞工等界別群起反對。
公司註冊處前處長更曾撰文,公開批評限制將削弱問責和透明原則,損害香港的國際商業和金融中心形象,指有限公司董事已毋須承擔財務責任,有義務公開資料讓公眾監察,收緊查冊是縱容卸責。

收緊查冊・專頁|限查董事、車牌 詳解對新聞、工商界深遠影響

收緊查冊︱禁查公司董事身份證住址 礙派訴訟傳票、影響投資併購

現行的《公司條例》有條尚未實施的第49條,列明公司的董事、秘書可向公司註冊處申請及繳付費用,禁止公眾查閱申請人的身分證、護照的完整號碼,及以通訊地址代替住址。

財庫局2010年擬推禁查惹各界反對

有關條文最早出現於財經事務庫務局2010年向立法會提交的《公司條例草案》,立法會2012年七月三讀通過草案。政府刊憲後,財庫局於年末諮詢公眾一個月,又提出《公司(住址及身分識別號碼)規例》,翌年再就新《公司條例》的附屬法例,提交文件予立法會作出修訂。

陳家強出任財庫局局長時,曾提出修訂《公司條例》,禁止公眾查閱申請人的身份證、護照的完整號碼,及以通訊地址代替住址。(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禁止查冊的條文當時引來社會各界爭議,雖然有人表達支持修訂以保障私隱,但亦有人提出收緊查冊剝奪市民知情權、妨礙新聞自由,影響傳媒、銀行、法律、勞工等行業運作、追討欠薪等。

記協等團體當時發起聯署反對,路透社及彭博通訊社等外國駐港新聞機構亦有加入,一周內收到逾1,700個業界簽名。

前公司註冊處處長鍾悟思(Gordon William Ewing Jones)曾在報章撰文,批評修改《公司條例》對現代公司法造成不良影響。(政府新聞處)

前公司註冊處:損國際金融中心形象

前公司註冊處處長鍾悟思(Gordon William Ewing Jones)當時亦曾在報章撰文,批評修例對現代公司法造成不良影響。

鍾悟思當年指出,企業董事披露重要個人資料,才可使債權人、投資者、與公司有往來的公眾相關利益獲保障,並指身份證號碼是唯一能辨別董事身份的獨一無異憑證,並非機密。

他又強調,香港註冊的公司大部份都是私人公司,結構會成為不法之徒詐騙、洗黑錢和資助恐怖分子購買武器等的「絕佳渠道」。他認為若修例最終通過,將削弱香港公司法中向股東問責和運作透明的原則,亦損害香港的國際商業和金融中心形象。

禁查條文2013年觸礁暫緩實施

禁查公司董事身分證、住址的爭議未得解決,政府最後決定暫緩實施《公司條例》中與禁止查冊相關的條文,避免《條例》中的主要條文無法實施。

《香港01》去年11月曾就《公司條例》第49條,向公司註冊處查詢。處方當時回覆指,財庫局2013年處理《條例》修訂時,因應當時立法會的意見,決定先按預期實施《條例》大部份主要條文,關於限制披露董事住址及個人的身分識別號碼的條文,以及部份新條文,則留待日後考慮如何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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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反修例事件爆發後,政府多次指有人借查冊進行,對官員、警察、支持政府人士進行起底,先於同年10月收緊出生、婚姻登記查冊安排,要求查冊人須事先取得當事人授權。

至今年一月,政府再收緊車輛登記查冊安排,車主作出申請,在有人查車牌時獲得通知,運輸署更表明,收緊安排是讓車主「預早作出防範」。

特首林鄭月娥3月30日出席行政會議前,指收緊公司查冊是要保護個人私隱,,強調任何人,包括記者都沒有特權查閱相關資料。(張浩維攝)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日前向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呈交文件,擬分階段落實收緊公司查冊安排,公司可以申請禁止公眾查閱董事及秘書的地址及身份證號碼。

特首林鄭月娥今早(30日)出席行政會議前,指要保護個人私隱,公共名冊的存在已是平衡,資料如非必要,應該保護毋須公開,強調任何人,包括記者都沒有特權查閱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