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哲宏|《物管條例》修訂 需要你我發聲

撰文:利哲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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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哲宏Prof. Riz's專欄

大廈管理——說到底不是一堆冷冰冰的會議程序,也不只是管理公司、業主立案法團或管委會的事;它關乎你每日出入的大堂是否乾淨、升降機是否安全、維修工程是否合理、管理費是否用得其所,更關乎你辛苦供樓多年所累積的物業價值。對不少香港家庭而言,一個單位不只是居所,更是幾十年努力工作的成果。每月供樓、交管理費、繳維修基金,看似只是日常開支,但背後代表的是一份很實在的期望:希望自己的家園安全、舒適、保值,也希望公共資源不會被濫用。

大廈維修不能被當「提款機」

當大廈管理透明、公平、有效率,業主自然可以放心:每一分管理費都用得合理,維修工程有清楚解釋,招標程序有充分監察,社區關係也較容易和諧。相反,如果管治失效,問題便可能逐步浮現:小至會議通知不清、帳目不明,大至大型維修工程爭議、招標程序被操控,甚至有人把大廈維修視為「提款機」。到頭來,受損的不只是管理費,而是業主多年來投放在物業上的心血。

正因如此,《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的修訂諮詢非常重要。今次諮詢期由8月12日至9月11日,政府提出五個主要修例方向,涵蓋大型採購、委任代表文書、利益申報、主管當局權力,以及會議程序。這些內容聽起來也許有點技術性,但其實每一項都直接影響大廈如何作決定、業主如何發聲,以及你的家園如何被管理。

大維修非小數目更需要大透明

不少大廈管理爭議,往往都與大型維修或高額採購有關。原因很簡單:金額愈大,風險愈高;程序愈不透明,爭議愈容易出現。一項大型維修工程可能涉及外牆、渠管、消防系統、升降機或公共設施,動輒數百萬甚至數千萬元。對普通業主而言,這不是小數目,而是可能影響家庭財務安排的重要決定。

因此,今次諮詢邀請市民就大型採購的決策方法提出意見。例如,第二類大額採購是否應要求業主親身投票?金額愈高的項目,是否應採用更嚴謹的分級門檻?大型維修工程的簡介會應如何安排,才可讓業主真正理解工程需要、財務影響和不同方案?

很多時候,業主不是不關心,而是資訊太複雜、文件太多、會議時間不方便,最後只能被動接受決定。但大廈維修不是「外賣加不加辣」那麼簡單,不能等到棚架搭好、帳單來到,才發現自己根本不清楚當初發生了甚麼。大型採購必須有足夠討論、充分披露和清晰程序,才能真正保障業主利益。

業主不能不清不楚「被人代表」

委任代表投票本來是一項方便業主參與的制度。香港不少業主工作繁忙,有些長者行動不便,有些業主甚至長期不在香港,委任可信任人士出席會議和投票,本身有其合理性。然而,任何制度若缺乏適當監管,也可能被濫用。

今次諮詢提出多項與委任代表文書相關的問題,包括是否應限制同一人可持有的委任代表數目、超額委任應如何處理、是否應要求在會議前96小時提交委任代表文書、是否應公開展示委任代表名單,以及表格是否應加入投票指示、雙重簽署和虛假文書屬刑事罪行的警告。

這些安排背後的目標很清楚:防止少數人透過大量收集授權書,左右整座大廈的重要決定。大廈管理最怕的不是業主意見不同,而是業主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聲音如何被代表,甚至在不清不楚的情況下被「代表」了。委任代表制度應該便利參與,而不應成為操控結果的工具。

陽光就是最好的「防腐劑」

透明,是保障業主的第一道防線。大型維修和採購涉及不同持份者,包括管委會成員、顧問、承辦商、物業管理公司及其他相關人士。若當中存在利益關係而沒有申報,業主便難以判斷決策是否公正。

今次諮詢提出,所有參與大型維修工程的關鍵人士,是否都應申報利益,並向業主公開相關資料。同時,申報表格亦應清楚列明提供虛假資料屬刑事罪行,並列出相關罰則,讓所有人明白制度不是「填表交差」,而是有法律後果的責任。

大廈管理最需要避免「自己人批自己人」、「自己朋友介紹自己工程」這類疑慮。即使某項工程本身合理,只要程序不透明,業主便容易失去信任。相反,若利益申報清楚、資訊公開、程序可查,即使最終有不同意見,至少大家可以在同一套事實基礎上討論。

當管委會失靈誰來重啟機制?

現實中,有些大廈的管理委員會可能因內部爭拗、長期不開會、委員辭任或程序混亂而無法正常運作。當管理機制失靈,最受影響的往往是普通業主和居民:維修不能推進、日常管理無人跟進、財務決定停滯,甚至連召開會議重新選出委員都變得困難。

因此,今次諮詢亦討論是否應賦權主管當局,在管理委員會未能履行職能時,委任指定人士召開會議及重新選出委員。這些指定人士可以是業主、持牌物業管理公司,或持牌物業管理人。這個修訂的目的,是在大廈管治陷入僵局時,提供一個合法而有序的「重啟按鈕」。

不過,權力增加也需要制衡。因此,諮詢亦提出是否應設立上訴委員會,讓業主可就主管當局的決定提出申訴。政府介入的目的應是協助恢復正常管理,而不是取代業主自治;同時,業主也應有途徑確保相關決定合理、公平、可被覆核。

讓討論真正回到業主手上

大廈會議是業主參與管理的主要平台,但很多業主都有類似經驗:會議冗長、議程複雜、通知時間不足,甚至出現議程被更改、會議被取消、同一議題反覆要求召開會議等情況。結果,本來應該讓業主發聲的制度,反而變成令人疲憊的程序戰。

今次諮詢亦檢視會議程序,包括是否應限制業主就同一事項重複要求召開會議、是否應禁止管理委員會主席無故更改議程或取消會議,以及在緊急情況下是否可縮短會議通知期,同時加入保障業主參與權的措施。

大廈管理不能沒有程序,但程序也不應成為拖延或操控的工具。良好的會議制度應讓重要議題可以被討論,防止個別人士濫用程序,並在緊急情況下仍能快速處理問題,同時保障業主的知情和參與權。

你的沉默也會影響結果

今次《建築物管理條例》修訂諮詢,與每一位業主都息息相關。無論你住的是單幢樓、私人屋苑、舊樓、商住大廈,還是有多年歷史的唐樓,大廈管理質素都會直接影響你的生活環境和資產價值。

很多業主平日未必積極參與法團事務,原因可以理解:工作忙、文件多、程序複雜,有時甚至覺得「反正都不關我事」。但大廈管理最危險的地方,正正是當大部分人都以為不關自己事時,少數有心人便可能主導整個決策過程。等到問題發生,才發現原來每一個沒有出席的會議、每一份沒有細看的文件、每一次沒有提出的意見,都可能慢慢累積成今天的結果。

作為九龍城區議會大廈管理工作小組成員,我會積極聆聽並反映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居民和相關持份者的意見。九龍城區有不少舊樓,也有新發展項目,不同大廈面對的管理問題各有不同。修例時既要加強規管,防止圍標、利益輸送和程序濫用,也要確保制度可行,不會令普通業主、義務法團成員和大廈管理人員承受過度行政負擔。

大廈管理不是別人的事,而是每一位業主、住戶和居民共同面對的生活議題。今次修例諮詢提供了一個重要機會,讓我們重新思考:如何令大型採購更透明?如何防止委任代表制度被濫用?如何加強利益申報?如何在管委會失靈時恢復正常管理?又如何令會議程序既有效率,又保障業主參與?

你可以透過電郵將意見提交至 bm_consultation@had.gov.hk,或郵寄至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31樓民政事務總署第五科。你亦可將意見電郵至我的區議員辦事處:dr.rizwan.kcdc@gmail.com,讓我們協助整理和反映社區聲音。

你的聲音,關乎你的家;你的參與,影響你的未來。大廈管理要真正公平透明,不能只靠法例,也要靠業主願意站出來。今次,是時候讓你的聲音被聽見。

作者利哲宏博士是九龍城區議員,直資學校副校長。

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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