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生圍.觀點】候鳥棲息地變商場 是誰令青山也改變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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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恒基地產和傅老榕家族就共同提倡的南生圍「雙生共融」發展方案,遭到香港司法機關和城市規劃委員會雙重否決。其後的修訂方案亦因未能符合「濕地沒有淨損失」的發展原則為由而同被否決。但正當外界以為商界開發南生圍告一段落之際,近日城規會竟為新鴻基的申請計劃開綠燈。雖則說是次批准附帶10項條件,包括環境影響評估、排污評估等,但目前香港的環評機制存有各種漏洞和利益衝突,讓外界質疑把關者能否公正無私地處理每項的評核審議。

網民於facebook專頁「盡在元朗」分享自己於南生圍拍到的照片。(受訪者提供)
南生圍一帶一直被發展商虎視眈眈,濕地緩衝區有多個項目獲批及申請中。(01製圖)

香港南生圍一帶的濕地保育區被《拉姆薩公約》列入為「具國際意義的濕地」,其地位等同於米埔沼澤區,而南生圍濕地保育區外的約500米範圍則屬濕地緩衝區。但這些舉措,並無打消地產發展商在南生圍進行商業開發的念頭。由於南生圍的風景優美,所以一旦在當地發展低密度住宅或酒店,勢必惹人天價問津。

事實上,恒基地產和傅老榕家族就曾在2015年提出「雙生共融」發展方案,其後亦提出修訂方案,但由於發展規模仍然過於龐大,加上無法符合「濕地沒有淨損失」的評核標準,所以方案遭到城規會否決。不過,新鴻基地產兩年前提出在濕地緩衝區興建12幢折扣商場和商業漁塘,便獲城規會有條件開綠燈,這或可能帶來不可量估的負面影響。

網民於fb專頁「盡在元朗」分享於南生圍拍到的照片,當時譚伯正在修橋。(受訪者提供)

環評漏洞多 造就地產商斬件闖關

誠然,是次的附帶條件包括項目倡議人須聘請顧問公司撰寫和提交環評報告,待被確認為符合《環評條例》和《技術備忘錄》訂明的規定、原則和程序後才能動工。然而,由於報告是由項目倡議人所聘用的顧問公司撰寫,所以不免有利益衝突之嫌。另外,現時的《環評條例》和《技術備忘錄》較傾向重視工程開發期間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對於新興建商業地區落實使用後的潛在影響卻不夠重視。

此外,以是次新鴻基地產提交的項目發展計劃為例,項目倡議人選擇在南生圍濕地緩衝區作開發,提議的開發的範圍也遠比「雙生共融」發展方案提議的少,若單計這個項目,未必一定不能在紙面上達到通過環評的標準,但加上其他已批准開發的項目一同計算,則可能產生嚴重的光污染和人流帶來的嘈音,影響當地雀鳥棲息和飛行。遺憾的是,現時的環評只會以逐個項目作為評核的單位,卻不會審視所有項目加起來的潛在影響,形成一種制度性的環評漏洞,大型發展商斬件闖關並非無稽之談。

還有,整體而言,《環評條例》只規定項目倡議人分別就其工程項目簡介諮詢公眾及環諮會,和就環評報告諮詢公眾及環諮會14天和30至60天,但項目倡議人就構思和研究如何推出一個開發項目所花的時間,已遠遠超過以上兩個時限。如此短的諮詢時間,實在對被諮詢的一方造成資訊掌握和時間上的不公平。若然諮詢方法和評核的標準一天不改,那麼便會一再出現通過環評但嚴重破壞環境且備受廣泛質疑的發展方案,外界亦難以釋除地產商與城規會互為表裏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