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學校亂象叢生 申訴專員公署展開調查 教育局需加強監管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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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申訴專員公署發出新聞稿,邀請公眾就教育局審批學校調整學費申請的機制,提供資料及意見,並已就學校調整學費的機制展開主動調查。新聞稿提到,社會上有意見認為教育局的審批制度欠缺透明和嚴謹,學費調升的申請輕易就獲得審批,對家長構成沉重的經濟壓力。而根據教育局2017年9月公布的資料,在2017/18學年,共有147所直資、私立學校和國際學校獲批調高學費,部分學校的學費每年逾20萬元。國際學校的高昂學費已是人所周知,但不少本地家長仍不惜重金送自己的子女入讀。國際學校的種種問題逐漸受到公眾關注,政府有責任回應公眾訴求,加強對國際學校的監管。

國際學校第二宗「罪」:濫收費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同意申訴專員公署的調查行動。他認為國際學校的問題尤其值得關注,國際學校除了每年十幾萬的學費,同時還設立各種名目的收費,包括提名權、建設費和債券等,而這些名目下的收費可以從幾十萬到幾百萬不等。葉建源還提到,收取各種費用的國際學校不僅得到政府免費撥地,有些甚至獲得政府的免息貸款,在這樣的情況底下,國際學校除了收取高昂的學費,還巧設各種名目的收費。他因此懷疑國際學校存在嚴重的濫收費用之嫌。

有報章翻查全港約50間國際學校新學年(2018/19)學費,排除未公開學費的學校,發現近八成半申請或已獲批調高學費,加幅約3%至9%。漢基繼續蟬聯學費榜單之首,一年學費最高逾24萬元。報道又提到,宣道國際學校學費加幅達到9.46%,是各校之最;學校宣稱加幅較大是由於校舍搬遷及營運開支加大。另外,宣道國際學校向沒有公司提名權、個人資本證或個人資本票的的學生收取27,500元年費。

事實上,不少國際學校都設有類似提名權、資本證、債券等名目的收費,而家長手持這些債券或提名權的子女往往能夠獲得優先面試或者取錄的機會。不過,這些債券的面值動輒以數十萬計,有些甚至達到幾百萬,門檻之高,遠非一般家長可以承擔。國際學校設立的原意是希望能夠滿足外籍人士的子女於本港就學的需求,但觀乎今日國際學校濫收費用的現象,相信不少高薪厚職的外籍家長都要望門興歎、拂袖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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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學校第三宗「罪」:管理差

而假使子女入讀心儀的學校,家長們也別高興的太早。近日便有報道提到,有國際學校一年收十幾萬學費,卻未能提供相應的高質教育服務。國際學校總是以多元舒適的教學環境及高質素的師資人員作為招徠。然而,有家長團體早前向《香港01》爆料,指宣道國際學校的管理混亂,新校舍設施多處出現問題,連攸關安全的消防系統都失效,抱怨學校提供的服務「物非所值」。宣道學校的個例為其他國際學校的管理敲響警鐘。學校收足建設費卻連基本服務都未能保證,也難免買單的家長要怨聲載道了。

約30名「宣道國際學校家長關注組」成員昨日(24日)到辦學團體九龍塘基督教中華宣道會外請願。(資料圖片 / 鄭子峰攝)

國際學校第四宗「罪」:不合規收生

國際學校的最後一宗「罪」是違規超生。2017年,立法會議員葉建源指出,2016/17學年,有15間非本地學生所佔比例低於70%,其中4間甚至低於50%。葉議員據此查問教育局,非本地生的比例是否符合規定。時任署理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答覆指,非本地學生比例受簽訂時的服務合約所限,每間學校所需達到的比例都不同,由50%至85%不等;據教育局稱,2016/17學年僅有一間的收生比例不符合相關規定。此後,媒體繼續跟進2017/18學年國際學校的收生情況,發現有18所國際學校的非本地學生低於70%,有的學校甚至低於30%。教育局發言人回覆指,規限取決於服務合約,因此收生比例各有不同;2017/18年度除2間新辦學校,其餘皆符合相關規定。

國際學校經常被指「違規」收生,但由於資料欠奉,傳聞未能作實。這裡反映出兩個問題。第一,國際學校的本地學生比例近年持續上升,各校將來違規收生的機會自然大大增加;第二,教育局總是以簽約時的保密協議為由,拒絕透露個別國際學校協定時設定的比例。雖然政府不應違背雙方訂立的合約,但為數不少的國際學校都得到政府的超低價租地(1,000港元/每年)或者免息貸款,變相等於得到公帑資助,因此,政府實在沒有理由連收生比例都不願透露。這樣的保密條款難道不是違背公眾利益嗎?

哈羅國際學校的本地生比例為31.5%,符合與政府簽訂的合約要求(50%或以下)。(資料圖片)

上述提到的國際學校四宗罪(學費加價不透明、濫收費、管理差、不合規收生),表明國際學校已經弊端叢生。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國際學校是一個良好的起步點,政府應緊隨其後,敦促國際學校交代其加價以及各種收費名目背後的理據,同時,政府當局也應向公眾披露更多關於國際學校的資料及數據,讓公眾得以監察公共資源流向,讓有限的教育資源得以合理地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