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重消極的白票爭議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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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上周六(3日)在電台節目表示,正考慮現時法例是否足夠處理投白票的行為,本地修例時若有需要會適當地作調整。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電視台節目被問及投白票是否操縱選舉時,亦指出會研究是否進一步規管,並謂「如果令一個選舉不能進行,我們不應這樣做,因為投票是公民責任」。

政府誠然應該鼓勵市民踴躍投票,履行公民責任。但那應該是積極的推動,例如透過宣傳及教育,讓選民明白投票的重要性。規管白票則是消極的,本質上只能禁止選民的某些行為,並不能推動市民投票。

白票無大礙 政府應開放

再者,白票的多少並不影響選舉結果,即使十萬張選票中高達五萬張白票或廢票,亦不會影響其餘有效選票及其達出之選舉結果,又何須禁止之?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便表示,投白票或呼籲投白票也只是個人自由,若非為了破壞選舉,她認為未必有需要特別立例處理。其實市民若投白票,性質上只是對候選人不滿的意見表達,並非什麼大不了的事情。倘若他們選擇如此一抒己見,政府也應該有胸襟接受。

但換個角度看,一些人投白票或呼籲別人投白票,又何嘗不是消極的行為?投白票不能夠改變選舉結果,也不能為投票者帶來什麼好處。選舉仍然會如期進行及產生結果,若干名候選人仍然會當選。市民若想實踐民主的一票,他們更應該做的是找出合適的代議士,在合法的框架下參加選舉,將聲音帶進議會。

政局新常態 不能只消極

對於民主派政黨而言,白票與否更加是偽命題。政黨若然放棄議會陣地,杯葛選舉,那他們為何仍然要以政黨的形式存在?他們將會如一些壓力團體和民間組織,推動一些社會工作,而失去了在議會中影響政府政策的重要功能。這又是不是民主派所樂見的事?

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周二(6日)於電台節目表示,如果選舉制度修改後民主成分不增加,她認為民主派都要考慮不參選。另外,她亦表示投票率驟減可能顯出新制認受性不足,相信香港人有智慧自行判斷是否投票。這說法不但消極,未能說明民主派何去何從,對於香港整體的未來發展亦毫無幫助。

政府收緊法例,是消極地應對反修例運動所突顯的社會聲音;民主派杯葛冷待,則是消極地面對《港區國安法》及選舉改制後的政局新常態。如此雙重消極,無助香港走出困局。大破後需要大立,各界應積極面對挑戰,重建政治互信,讓香港不但走下去,而且走得更高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