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澧手記|新發展模式:出入境管轄試驗田
本屆政府在招商引資工作方面下了不少功夫,發展局旗下的北部都會區辦事處、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旗下的投資推廣署,以及新成立的引進重點企業辦公室等三大政府機構,均積極進行諮詢工作,藉此推介有意在港投資的內地商家現時可考慮先落戶香港,待日後北都基礎建設發展成型,再轉戰場。政府的策略是先搶商家落戶香港投資,再堆砌具規模的投資量,此等舉動合乎長遠經濟發展所需。隨着北都逐漸發展,衍生出部份跨境問題或需要當局謹慎地實施創新政策作配合。
香港是國家的「門戶城市」,外國人入境香港後,再過一重關卡才可直接與內地居民及商家聯繫。(編按:在「一國兩制」之下,香港按照《基本法》實行獨立的、有別於內地口岸城市的出入境管制。)有本錢的生意人可以同時擁有香港及內地車牌,以享用陸港車「點對點」往返兩地的便利,但對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為優先的商務人員而言,長通勤時間顯然是其中一個重要制肘。以觀塘往返深圳華僑城為例,需要先到西九龍站乘坐高鐵到深圳福田,再轉乘的士至華僑城,一來一回所需通勤時間便長達3小時。
反觀深圳——作為與香港相鄰、國家的另一個門戶城市,若是外國人想到中國談生意,直接抵達深圳不是更方便嗎?香港有何吸引之處能讓他們要先來呢?
事實上,香港與內地城市只是一河之隔,很多同胞多年來以中國內地居民身份到訪香港都出現一個狀況,就是不論生意人、工作人員,甚或乎旅客,均需要預早申請,加上審批需時,整套流程時間均以「星期」作起跳,對於爭分奪秒的生意人或專業人士而言,相關政策既不高效,同時窒礙中國大量工程師和勞動人口紅利的發揮。
走筆至此,筆者認為當局應考慮將北都部分地方劃為試驗區,其中國內人員訪港工幹,均無須作事前申請。至於地區發展條例則使用香港及內地的共融版本,包括未有過境人士之活動範圍可限制於試驗區內,不會影響港人生活的同時,亦不會造成額外交通負荷。
如此的想法並非沒有先例。參考澳門和珠海的「橫琴模式」,當中亦有租用珠海橫琴島土地讓澳門作發展(編按: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實行「合作查驗、一次放行」通關模式);放眼世界,位於荷蘭的巴勒納紹(Baarle-Nassau)則由荷蘭和比利時共同管理。兩個主權國家尚且能共同管治一個城區,同屬中國的城市,又有何不可呢?
其實深圳前海發展區早已透過香港發展局聯同香港工程界別,投標前海發展項目。香港亦可交出互利政策,讓內地工程界別參與本地項目。在不影響市民福祉的前提下,香港或可反過來邀請深圳企業,共同發展本地的試驗區,加上政府全力投入資源發展下,整個北都配套將更全面,以「橫琴模式」為基礎發展成為「一個城市,兩套政策」的管轄試驗田,由香港特區政府和深圳政府共同發展融合政策及條例,成為實施「一國兩制」的新區域,實現深港兩地「雙向奔赴」。
此外,成立「管轄試驗田」亦可讓生意人、勞工、專業人士等不同勞動人員,以至特定資源及資金均可在香港流動,更持之有效地推動經濟發展,加速發揮北都的功能。
作者黃仲澧,是普縉控股集團規劃及發展部董事總經理、打鼓嶺鄉事委員會顧問,以及香港地產專業發展中心規劃及發展委員會主席,曾任多間大學及院校之客座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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